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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隆安县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名: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较强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局意识强,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3.具有较强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廉洁从业;有年度考核的单位干部职工,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中共党员优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总经理职位
(1)专业和职称:专业不限,企业管理类、经济学类、工程管理类、项目管理类专业优先考虑;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相关执业资格的优先考虑。
(2)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具有5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战略发展、市场拓展等工作,担任国有企业相当于正科长级领导职务或副科长级领导职务满2年以上,并取得良好工作业绩。
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般应当为在职正科长级领导职务干部或担任副科长级领导职务满2年以上。
2.副总经理职位
(1)专业和职称:金融、财务、会计、审计、统计、税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相关执业资格的优先考虑。
(2)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具有3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熟悉金融、投融资、企业财务、会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担任国有企业相当于副科长级领导职务或符合国有企业副科长级领导职务提拔任用条件,或担任规模以上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满2年以上。
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般应当为在职副科长级领导职务干部或符合提拔副科长级领导职务任职条件的干部。
上述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均含本数,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已经被立案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5.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从事应聘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决定、公示、聘任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18日止。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填写《隆安县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将报名表及报名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佐证材料汇总形成压缩文件包发送至报名邮箱:laxzpb@126.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联系电话”。
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表彰奖励证书;
(3)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体现应聘人员主要工作业绩相关佐证材料;
(4)报名人员为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县招聘办负责对报名人员的应聘条件、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由县招聘办通知本人。
2.资格复审。根据通知要求,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由县招聘办核发面试通知单(由县委组织部代章)。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主要结合应聘职位需求,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基础知识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具体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组织开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根据实际另行通知。
放弃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面试合格人数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2.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六)研究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各职位初步聘用人选,报县委研究决定。
(七)任前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任手续
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对聘用人员实行任期制,1个聘期为3年。
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如聘用人员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经聘用,其公务员(参公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再保留,按组织人事管理和《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待遇。聘用人员福利待遇按照隆安县企业负责人薪酬有关规定执行,总经理岗位年薪总额约30万元、副总经理岗位年薪总额约20万元。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中共隆安县委组织部干部股,联系电话:0771—6530351
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隆安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举报中心),联系电话:0771—6531716
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隆安县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4年6月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lax.gov.cn/lagk/xxgkml/jcxxgk/rsxx/zhaokaozhaolu/t5936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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