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校师资网 > 高校师资网地区分站  > 湖北  > 湖北卫生医疗招聘 >湖北省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精神科心理咨询师公告
招聘求职 · 快人一步
学科导航分类
高校师资网官方应用

关注微信订阅号 查看更多招聘资讯

关注微信服务号 获取更多招聘职位

扫码进入小程序 获取更多职位信息

2024专场视频双选会
2024年网络视频双选会

2024年网络视频双选会

主办单位:北京千才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承办单位:云就业平台 活动形式:空中视频双选会 参与单位:报名中 查看参与高校列表>>
报名中: 50+ 报名进行中……
2024-12-27 报名中
报名中 参与单位:报名中 举办时间:2024.12.27 9:00-16:00
2024年网络视频双选会
更多场次>
联系我们
全国招聘热线:13121042579 QQ客户服务:191767074 邮箱:gxszwhr@163.com

湖北省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精神科心理咨询师公告

工作地址:湖北省招聘职位: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4-07-05 发稿编辑:高校师资网

根据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精神科发展需要,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精神科心理咨询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精神科心理咨询师1名。

(二)岗位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用心理学专业。

(三)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

(四)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专业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岗位招满为止。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以下二维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有作假或不实,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并承担一切责任。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面试前一天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包含:《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心理咨询师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沿江大道16号滨江大厦市一医院办公楼325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710-3420149。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试工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用百分制计分办法产生招聘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80分。

2.试工考核。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参加面试人数,确定与招聘计划数等额或差额的比例参加岗位考核人数,岗位考核时间为2周至1个月。岗位考核合格线为80分。

四、考察、体检、拟聘人员确定、办理入职手续

(一)考察、体检

岗位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程序。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医院官网发布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三)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10-3420149

监督电话:0710-3420421

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6月2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xysdyrmyygw.com/news_rczp/2024/0200046590012931.htm

投递招聘简历时请注明来源于:高校师资网 https://www.gxszw.com/,提供博士人才招聘信息研究生人才招聘信息。为高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提供各岗位的高层次人才!

更多招聘信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师资网官方微信。

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招聘专区
    网站介绍|隐私声明|人才招聘|联系我们|网站声明|网站模板|学科QQ交流群|区域微信群|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高校就业办|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