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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泰安市泰山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研队伍结构,提高科研工作水平,推动建设高水平科研院所,现面向社会引进博士研究生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泰安市泰山林业科学研究院是泰安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型林业科研单位,成立于1978年。院下设办公室、财务科、科研管理科、经济林研究所、林木良种研究所、森林保护研究所、园林花卉研究所、生物育种研究所、药用植物研究所、林场管理办公室(加挂森林植物园)。主要承担森林资源培育、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湿地保护与修复、有害生物防控和荒漠化防治、林业技术研究、林果及药用植物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示范推广、乡土观赏树种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的汇集、观测、筛选、开发和利用等工作。现有人员40名,其中研究员7名、副高职称16名、博士5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名,管理期内市拔尖人才2名,硕士生导师2名。近几年来,立足发挥优势,坚持“稳根基、攀高枝、靠大树、撑杆跳”战略,科研自主创新能力和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大提高。承担各级各类项目45项,获成果奖项39项,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目前,拥有国家专利35项、国家植物新品种权27个、林木良种16个,主持或参与制定、修订标准21项,是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制定单位。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5.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的时间须在
6.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岗位和计划
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人数:2人
学历要求:研究生
学位要求:博士
专业要求:林学、植物保护、生态学、园艺学、风景园林学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招聘岗位在年度内实行长期招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有意向的应聘人员可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tslkybgs@163.com(邮件标题为“应聘+姓名+联系方式”)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泰安市林业局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2023年泰安市泰山林业科学研究院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1),照片处插入本人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诚信承诺书处需本人签名。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海外留学人员以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为准)。
5.主要教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及个人获奖情况、荣誉证书及可以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及技术水平的相关佐证材料。
6.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名所需相关纸质材料原件、复印件须在面试前提交审核。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通过邮件方式报名的,须在面试前携带个人相关证件、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由工作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进行签字确认,不通过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准确、不齐全而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材料不再退还。
五、面试与考察体检
面试采取专家评议方式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在泰安市林业局网站(http://lyj.taian.gov.cn/)另行通知。
考察、体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时间和地点在泰安市林业局网站(http://lyj.taian.gov.cn/)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对经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安市林业局网站(http://lyj.tai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林业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泰安市泰山林业科学研究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博士研究生执行泰安市高层次人才待遇有关规定。
2.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3.本简章由泰安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报名地点:泰安市林业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林业局东岳大街388号
单位网址:(http://lyj.taian.gov.cn/)
联系人:高争艳赵青松
联系电话:0538-8210375,0538-6215136
监督电话:0538-8210375
电子邮箱:tslkybgs@163.com
泰安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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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lyj.taian.gov.cn/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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