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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集聚八方英才,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活力,提升国有企业现代化治理能力,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部分管委会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情况介绍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滨州市主城区,2013年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这里生态环境优美、城市功能完善、产业基础厚实、工作生活便利,近年来,开发区立足现有产业基础,瞄定未来发展的全新赛道,全力抢抓体制机制改革优势,科学布局以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现代服务业为核心的“3+1”主导产业,高标准规划建设黄河科技产业园、黄河数字经济产业园、黄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黄河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黄河智慧制造产业园、互联网产业园和现代服务业聚集区7个专业化园区。京沪高铁二通道、济滨高铁前期工作完成,10条高速互联互通,“六高五铁十专线十高速”加速汇聚,1小时到北京、3小时到上海、25分钟到济南的交通圈近在眼前。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和魏桥国科研究院“双核驱动”,初步构建起“产学研金服用”一体科创格局,形成集“科技研发、创新孵化、产业育成、服务配套”于一体的创新生态体系,为产业要素汇聚、精英人才筑梦提供了广阔空间。
二、选聘职位及数量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属国有企业分管投融资工作的副总经理2名。
三、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选聘资格条件
突出专业知识、专业思维、专业能力“三专”标准,熟悉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有与开发区产业发展、投融资管理、双招双引、项目推进等相匹配的专业能力素质,符合相应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具有较强的捕捉商机、防控风险能力;
3.处理复杂问题能力较强;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选聘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二)任职资格
除符合基本条件之外,还需要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3.对曾任职单位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4.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其他不适宜担任拟选聘职务的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1日18:00时截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材料发送至bzkfqxp@163.com(不接收现场报名材料)。邮件标题须按“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格式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相关材料不予审核。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发送到指定邮箱的相关材料包括:
(1)《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WORD版及原件扫描件(诚信承诺栏签名处需手写签字);
(2)《个人业绩信息采集表》(附件3)WORD版及原件扫描件(诚信承诺签名处需手写签字);
(3)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JPEG格式)。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原件扫描件;
(5)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6)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等原件扫描件;
(7)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8)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
原件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见,格式为JPG、JPEG、PDF格式。扫描件命名格式为“证件、表格等具体材料名称”,请将原件扫描或拍照后压缩为压缩包上传至邮箱,报名人员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选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三)履历业绩评价
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工作履历业绩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根据得分情况,进行排序,按1:3的比例选取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选聘的实有人数确定。
(四)面谈面试
主要测试报名人员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面谈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深入考察
按照履历业绩评价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工作履历、工作业绩、专业素养、专业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
(六)组织体检
根据深入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七)研究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及聘任岗位,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反映有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聘任的,取消聘任资格;未发现影响聘任问题的,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管理及待遇
(一)日常管理。选聘人员作为区党工委管理干部,需将人事、工资等关系转入任职企业。选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岗位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解除聘任关系。选聘人员实行任期制,三年为一个任期,按年度及任期进行考核,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二)目标管理。选聘人员需签订年度目标任务和三年任期目标任务责任书,对完成目标任务的,继续留任;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进行调整或解聘。
(三)薪酬待遇。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按岗位工资加绩效工资确定。职工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选聘人员符合滨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的,按规定享受补贴、住房、子女入托入学、家属随调等政策。
七、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取消报名人员的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将全部通过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bzkf.gov.cn/)(“今日开发区”→“通知公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公告由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43-3186385
监督电话:0543-3712380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bzzzb.gov.cn/contents/14/31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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