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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浙司联[2016]7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台州军分区关于印发台州市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台政函[2018]3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路桥区事业单位组织定向招聘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定向招聘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1名,招聘信息在路桥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www.luqiao.gov.cn)发布。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2016年6月19日以后退役的,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户籍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且在路桥区参军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时间以退役证为准)。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年龄限定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7日以后出生)。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台州军分区《关于印发台州市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台政函[2018]34号)的文件精神,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定向招聘仅限1次,凡在服役期间受行政记过以上、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定向招聘资格。
区人武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招聘对象和条件由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现场报名提供材料:《路桥区螺洋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定向招聘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表》(附件)1份,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退役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报名地点:路桥区螺洋街道办事处(路桥区螺洋街道青春路17号),咨询电话:0576-82927211。
3.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并在路桥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www.luqiao.gov.cn)发布。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如入围面试对象人数出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合成计算方式: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若考生的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再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范围,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路桥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www.luqiao.gov.cn)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2.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
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5.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电话:0576-82520290),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敬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2023年8月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uqiao.gov.cn/art/2023/8/7/art_1229726721_3884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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