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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市属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为进一步适应学校人才培养工作需要,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或任职资格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刑事犯罪记录及其他不得应聘的违法记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1日8:00——2023年8月23日18:00
3.提交报名申请:
所有报考者均需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点击同意后,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申请被接受后,报考者通过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8月24日18∶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若因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本次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的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在学院网站发布公告。
五、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有职称或技能要求的需提供对应的本人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在职人员同时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面试资格确认时,报考者本人携带一寸免冠照片3张(要求和报名系统提交照片一致)并对有关材料进行核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不全及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至面试资格确认截止日下午17:30逾期未到的,视为放弃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1)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试讲、答辩或实操,满分为100分。
试讲:采取传统教学方式,不使用多媒体课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
答辩或实操:采取演讲、提问方式进行,根据专业特点,也可以采取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基本情况。
岗位代码为201、202的报考者进行试讲和答辩,试讲占60%,答辩占40%。
岗位代码为203、204、205的报考者进行试讲和实操,试讲占40%,实操占60%。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拟聘岗位数与参加人数相等时,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与考察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学院研究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citc.edu.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本次招聘不向报考者收取除体检费之外的其他费用。
3.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各类人才招聘活动,均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在外设置任何报名咨询点,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考试辅导、培训事宜。
4.本次招聘工作由学院纪委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374-2270911
监督电话:0374-2270146
来源:http://rsj.xuchang.gov.cn/Home/info/2d921509-d881-4f99-840d-fbf45d083d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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