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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通志馆成立于1996年,是隶属于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地情资料收藏、地情成果展示、地情理论研究、地情普及与交流、编辑出版《上海滩》杂志等。上海通志馆前身为民国上海市通志馆,初建于1932年,由柳亚子先生担任馆长,是全国最早的方志馆之一。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综合管理部人事专员1名
史志研发部融媒体编辑1名
二、岗位职责与岗位要求
(一)综合管理部人事专员
岗位说明:
1.负责人事制度、劳动用工、薪酬设计、绩效考核等工作;
2.负责组织本单位各类人事考核工作,做好会务组织、资料整理存档及相关工作;
3.负责监管员工劳动纪律,及时考核,完成考勤、奖惩、调动等工作;
4.负责日常工资、加班、休假的报批和审核工作;
5.负责完善员工档案,办理入职、离职人员档案手续;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招聘条件: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
2.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3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或相关从业资格证书,有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备优秀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能熟练写作各类公文;
4.对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有系统的了解和实践;
5.具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保密意识强;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二)史志研发部融媒体编辑
岗位说明:
1.根据项目特点,能独立承担文案选题策划、完成采访、编辑及收集相关图片视频素材进行后期制作;
2.根据项目定位,完成各类项目的宣传短片等;
3.根据各项目的主题及亮点,提出设计思路,能独立设计海报、衍生品等;
4.能独立完成新媒体推广所需图片美化处理、小视频剪辑或制作;
5.对所有完成的多媒体素材与成品及时进行整理归档;
6.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条件: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文、历史、新闻等专业;
2.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热爱史志事业,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工作热情,较强的自我学习能力;
3.文字功底扎实,能独立完成项目稿件编发,能熟练运用新媒体编辑工具独立完成稿件采编的能力;
4.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及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5.有媒体宣传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以上岗位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4日17:00止。
(二)报名方法:凡是参加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2.9分),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已经被事业单位拟录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不得报考。应聘人员需将如下材料(PDF版)发送至邮箱lxh@shtong.gov.cn,邮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
1.身份证(正反面);2.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报名人员);3.《上海通志馆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4.上海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5.所获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6.应届生提供经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7.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选报岗位(提交的附件材料与岗位要求须匹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对照公布的招聘条件,根据报名邮件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根据集中招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的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具备面试资格人员,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六)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七)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300号上海通志馆(组织人事)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1-68775981
邮编:200135
监督电话:021-54891965
上海通志馆
2023年08月1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30811/t0035_1417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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