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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是湖南省委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委直属正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2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A1岗位:2023年8月8日0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B1岗位:2023年8月8日0时至8月21日24时。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岗报名,按要求完整准确填报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未按要求填报和上传的,不予通过。
3.报名材料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贴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并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
(2)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4)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提供)。
(5)A1岗位应聘人员还须提供能反映本人教学科研能力、综合素养、发展潜力的有关简历、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公布,请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
A1岗位:在初审之后,试讲和学术评议之前,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B1岗位:在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院网站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A1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B1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A1岗位
采取试讲、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学术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试讲: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
学术评议: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学术评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科研能力、综合素养、发展潜力等,总分100分。
(2)B1岗位
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主要测评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1)A1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
(2)B1岗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试讲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所有考试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及各环节成绩等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792677(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4792605(学院机关纪委)
来源: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307/t20230728_294138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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