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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面向社会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非学历培训的单位,学院与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学校开放学院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三块牌子”,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曾多次荣获“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示范助学组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等称号。根据工作需要,继续教育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聘用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本次共招聘自考部招生办工作人员1人,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收集自学考试独立办班、开放学院、相沟通年度招生计划,并做好计划的调整和报批工作。
(二)负责自学考试独立办班、开放学院、相沟通教学点的考察、申报、新增及撤消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编印自学考试独立办班、开放学院、相沟通招生简章,做好招生宣传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自学考试独立办班、开放学院、相沟通新生名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
(五)完成学院或部门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犯罪记录。
(二)身心健康,工作踏实,有吃苦精神,纪律观念强、服务意识强,服从工作安排。
(三)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活动宣传、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种日常办公软件。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自考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薪酬待遇及工作地点
(一)工资待遇:招聘岗位为人事代理聘用制,试用期三个月。工资标准按《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详情可面询。
(二)社会保险及福利: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章制度,缴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三)工作地点:常驻工作地为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并服从按需短期派驻其他校区的工作安排。
四、招聘事项安排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3日。
(二)报名手续:请应聘者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证书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工作证明等有关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及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发送至电子邮箱1850038160@qq.com(请注明“应聘资料”)。应聘者要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及录用:学院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简历进行筛选,确定进入面试的名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和考察。通过体检和考察后,签订劳动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5217335;邮箱:1850038160@qq.com。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209室。
来源:https://gdou.scnu.edu.cn/entity/first/firstInfoNews_toInfoNews.action?bean.id=ff808081892df3460189f15e94c17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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