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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8月23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8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报名时仍与兴宾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或者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期未满提前辞职的、辞职未满6个月的;
(八)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至招满为止;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接受报名(仅限工作日)。
2、报名地点:兴宾区人民医院住院部11楼人事科(详细地址:来宾市宾城路66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须提交材料:《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以及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同时提供其复印件1份,并自备简历夹装好报名材料。
(二)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由我院统一安排,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确定拟聘人员:我院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工作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我院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社保手续,社保费用由我院和个人按规定缴纳。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和医院规章制度执行。
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住院部11楼人事科(地址:来宾市宾城路66号,乘12、33路公交车到兴宾区人民医院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772-4778220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
2023年8月2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76fd99c6-a973-483f-854a-e0110757dd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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