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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简介
吉林师范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学校始建于1958年,经过6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形成了融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和继续教育学生为一体,以教师教育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建有四平、长春两个校区。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2万余人。学校现有66个本科专业,覆盖了文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9个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
职业品格与职业能力教研部简介
职业品格与职业能力教研部(简称职教部)始创于1990年,其前身为原中文系大学语文教研室基础上创建的基本功教研室。1992年正式设置为师范生职业技能教研部;2002年更名为职业技能教研部;2022年更名为职业品格与职业能力教研部。目前,职教部已经发展成具有规模化,集成效应,功能多元化的特色部门,下设有一个综合教研室。两个平台:科研平台——吉林省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中心;教研平台——吉林省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一个中心——教师教育训练中心。同时,还负责教师资格证的审核和认定工作。吉林师范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和吉林师范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皆设在职教部。
一、招聘岗位
教师职业技能教师:3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学科教学(语文)专业,同时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同时需满足:1.普通话一级乙等;2.参加或指导学生:语言文字类大赛等荣获省级以上奖项。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5日期间出生),若具有中级职称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5日期间出生),若具有副高级职称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5日期间出生),年龄时间计算点均以7月15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行业准入资格等条件,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吉林师范大学2024年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2024年7月15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止。
报名方式:系统填报,报名者须登录网址zp.jlnu.edu.cn进行注册,点击招聘岗位,投递简历。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系统时,需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进行系统上传。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所有通知均通过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
(四)资格复审
学校将在现场确认时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四、招聘考试
一般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一些特殊类岗位需要进行术科考核。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5倍时,视情况采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及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拟聘用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学校将在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本次招聘人员采取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其他
吉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https://www.jlnu.edu.cn/rsc/)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所有通知将在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
十、联系信息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434-3291653
招聘系统:zp.jlnu.edu.cn
系统管理员:15043731619
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www.jlnu.edu.cn/rs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jlnu.edu.cn/jlsdzjb/info/1024/12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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