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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上海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上海将尽最大可能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预计此项减免政策今年将为企业减负约530亿元。
三项社会保险减免企业可减负530亿元
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本市出台了系列社保减负措施,大幅减轻企业负担。
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费予清介绍,根据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在国家政策框架内,尽最大可能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本市从今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一是对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从今年2月到6月,免征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二是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从今年2月到4月,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属于本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范围。根据初步测算,预计此项减免政策今年将为企业减负约530亿元。
据悉,本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将于2020年4月30日到期。根据国家要求,本市将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即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7.3万户参保单位延缴报备工作已完成
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费予清介绍,根据《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即“沪28条”),本市已出台若干社保减负政策。
一是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今年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预计今年将会有约14万家用人单位受益。
二是调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从今年起将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将推迟三个月。
三是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因受疫情影响,对本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截至目前,市社保中心已完成7.3万户参保单位的延缴报备工作。
费予清表示,上述各项政策,除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为延续政策外,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三项新政将合计减轻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负担约624亿元。
企业社保费暂缓申报缴纳
本市社保缴费年度从今年起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较往年推迟3个月,企业后续要办理什么手续,什么时候办理?
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费予清介绍,受疫情影响,自2020年起,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参保单位上年度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也将一并顺延。今年计划3月中下旬启动2019年度参保单位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将通过“上海人社”APP、“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上海社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市社保中心也将同步向所有参保企业寄发书面通知,告知相关办理流程和有关事宜。届时,参保企业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自助经办系统”(http://zzjb.rsj.sh.gov.cn/zzjbdl/),完成企业上年度平均工资和职工上年度工资性收入的申报。市社保中心将根据企业申报的信息,核定职工新一年度的缴费基数,自7月1日起开始执行。
同时,费予清强调,本市社保费征收实行的是“当月申报,次月缴费”,单位2月份应缴纳的社保费将在3月份进行申报缴纳,因此不存在退还2月份社保费的问题。
他表示,本市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政策刚刚出台,企业划型工作将有序开展,社保信息系统也将抓紧调整完善。为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市社保中心已采取措施,在相关配套工作完成以前,暂缓企业社保费的申报缴纳工作等相关配套工作完成以后,再办理企业非减免部分的申报缴纳,最大程度方便企业。
“我们也再次提醒各参保单位知晓,留心关注后续公告、通知,待本市企业社保费申报缴纳工作恢复后,按规定及时申报并足额缴纳。”费予清说。
推进社保办事“不见面”服务
据费予清介绍,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参保对象的社保权益,市社保中心不断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提升经办服务效能。大力推进社保办事“不见面”服务。积极通过本市“一网通办”平台、“上海人社”APP、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引导网上、掌上办事服务,尽可能实现缴费业务网上办理,待遇申领业务预约办理,社会保险权益记录线上查询。
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参保单位、个人提交的经办材料存在缺失的,允许其通过“先办后补”、书面承诺等方式先行办理,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及时做好养老、工伤、遗属等待遇的核定,确保各类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未能及时办理相关待遇申领手续的,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补发待遇。
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出台后,为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市社保中心已采取措施,包括对信息系统做相应的调整,同时暂缓政策实施准备期内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工作。
参保人员社保将按时足额发放
国家出台企业社保缴纳的减免政策力度较大,在基金减收这么大的情况下,本市财政部门又将采取哪些措施增强基金的可持续性呢?
对此,市财政局副局长金为民介绍,目前本市社会保险制度运行总体良好,2019年基金总收入4931.6亿元,支出4435.9亿元,当期结余495.7亿元,累计结余5456.4亿元。这次出台的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和本市前期已出台的社保减负措施,预计共为本市企业减负近900亿元。
金为民表示,从短期看,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是中长期看,通过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进一步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收入形势也会随着企业效益改善而逐步好转,阶段性减免社保缴费政策对基金的影响总体上是可控的,社保基金运行是安全的。
“为了贯彻落实好阶段性减免社保缴费政策,前期,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做了充分研究,制定了相关预案。”金为民说。
金为民表示,目前本市社保基金有一定的结余量,截至2019年底,企业养老累计结余约2276.3亿元,职工医保累计结余约2825.5亿元,有能力支撑阶段性减免措施,支持企业发展。“阶段性减免措施实施后,我们将确保参保人员的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并按时足额发放。”他说。
他同时表示,为增强基金的可持续性,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从2019年28%提高到2020年30%,用于补充社保基金。
此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研究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金为民说。一是细化减免社保缴费等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和措施,确保各项政策尽快落地见效。二是做好分析研判,跟踪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就业形势变化,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现行政策措施。三是做好资金保障,支持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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