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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维护管理,金融信息服务,资信评级服务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15年07月08日。
为满足企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保障各项工作能更有效率的开展,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对人力需要的总体规划,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要求:全日制本科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以后出生)。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工作人员10名。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河津市金融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均在河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的均视为无效报名。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时~3月8日18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填报信息:考生登录报考网站(sxgpwb.cn/2024hjjr),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河津市金融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规定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红底电子照片JPG或JPEG格式),提交成功后,按提示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待资格复审时验证。
4.资格初审: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1-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3月8日18时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5.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见笔试公告,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6.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笔试
1.笔试总分100分,试卷严格保密。
2.笔试考试范围及时长:《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根据笔试成绩按1:3进入面试环节,最低不低于1:2比例(末位若出现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河津市金融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③《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④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
版,如涉及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⑥其他与报名岗位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等);
⑦学生档案原件或在各级毕业生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毕业院校存放档案的存档证明;
⑧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核验后原件退回。报考人员需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全程录音录像。面试试题将严格保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汇总
根据应聘者的综合得分情况(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以上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不达60分的不予聘用。结合具体岗位要求,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末位若出现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按照岗位匹配原则择优确定考察人选)。
(七)体检、考察
1.拟聘用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3.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4.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一致,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公示与录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期间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试用期,不予正式聘用。
(九)薪酬福利
经聘用的人员,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核发薪酬。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三)每个岗位进入笔试及面试人数低于最低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招录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考试。
六、咨询与监督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咨询电话:0359-5022313
监督电话:0359-5061226
河津市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3月4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xhj.gov.cn/doc/2024/03/04/4277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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