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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25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立足现实、着眼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教学科研岗位18名;
(二)专职辅导员岗位4名;
(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1名;
(四)综合管理岗位2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双证齐全;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fyrsks.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9:00至5月3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5月4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4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情况,部分紧缺岗位报经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5日8:00-11: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初试
初试分为笔试和技能加试(部分岗位),报考人员可于5月15日后从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岗位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具体如下:
教学科研岗位:主要包括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教育政策法规、高校教育教学管理、教育心理学、申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其他教育教学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专职辅导员岗位: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重要时政、案例分析、文案写作等。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综合管理岗位: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论、公共基础知识。
2.技能加试
部分职位在笔试之后需进行技能加试,报考相关职位的人员均需参加。技能加试满分为100分。
不设技能加试环节的岗位,以笔试成绩为考试初试最终成绩;设技能加试环节的岗位,初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技能加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以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初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报考人员须按材料清单(附件2)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其中,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1.教学科研岗位主要考查:综合素质、学术水平、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等。测试形式主要为说课和答辩。
2.专职辅导员岗位主要考查:应具备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教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以及综合运用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应对学生事务方面相关问题的分析、解决和处理能力。测试形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综合管理岗位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管理能力等。测试形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
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同一考场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初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考试最终成绩按初试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果成绩相同,专业测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2.体检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学校按相关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招聘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待遇。为保障学校师资队伍的相对稳定性,本次招聘人员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以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为标准认定。
2.本次招聘有关政策及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学校官方网站查询。
3.本次招聘考试费用由学校承担,考生无需缴纳相关费用。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六、纪律和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举报和申诉。对在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工作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我校官方网站上发布。
1.政策咨询:0558-2563559;
2.监督举报:0558-2562556;
3.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报名期间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使用(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来源:http://www.fypec.edu.cn/info/1051/126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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