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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含山卫生健康委所属县疾控中心、县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紧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2名工作人员,县疾控中心、县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各1名,均为管理辅助岗位,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热爱岗位工作,吃苦耐劳,富有创新精神,学习能力较强,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在影响期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与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公示、体检考察及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含山县卫健委人事股505室(人口大厦5楼)。联系人:司志;联系电话:0555-432431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加入招聘微信群。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获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业证书(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及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照2张。
⑤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单位工作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考试和聘用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核合格后,通知领取面试准考证。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直接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查考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通和其它原因没能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入场前,请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落实核验“安康码”、监测体温等防控措施,考试全程须佩戴口罩。
(四)成绩公示
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含山县卫健委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5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最终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费用自理。依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如因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在含山县卫健委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察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年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皆无异议后,续签劳动合同。若已聘用人员因故无法履行合同不能到岗,将按考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四、招聘人员待遇
受聘人员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按基本工资加岗位绩效工资的办法执行。同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支付、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支付等。
五、有关事宜
(一)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此次招聘由县卫健委组织实施,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5-4324315(县卫健委人事股)
监督电话:0555-4331996(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ahhs.gov.cn/zwxx/rczp/80333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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