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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发展需要,更广泛地选拔人才,经县政府同意,肥西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共15名。详见附件《肥西县2018年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2.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的以此方法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本县现有在编在聘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中国肥西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点击招聘公告下方蓝色方框“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9日9:00至2018年8月2日12: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8月3日12:00前登录上述两个栏目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职位查询。详见附件《肥西县2018年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肥西县2018年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缴纳笔试(含报名费)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7日15:00前登录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招聘公告下方蓝色方框“网上缴费”系统,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网银)缴纳笔试费45元/人(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须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笔试费用。
6.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于9月20日8:00至9月21日17:00直接从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招聘公告下方“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及计算机应用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2018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4.面试入围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若有2人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县人社局、县法院等相关单位组成资格复审小组,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
1.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与报名时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毕业院校学历证明。
2.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印章)。
3.属退伍军人的,须提供士兵退出现役证件。
4.下载打印肥西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1)。
5.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明(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员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一次。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处理、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某一岗位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若出现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如拟聘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合成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不超过2次。
(八)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
1.拟聘人员统一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即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可以续聘。
(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人员一律不入编制,聘用人员月收入不少于2600元/月,按照城镇职工标准给予办理社会保险(其他福利待遇参照机关同岗人员执行)。
五、其它
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发布。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资料。如遇国家、省政策性考试影响统一笔试时间的,将延期笔试时间。
咨询电话:0551-68298187(县法院);
监督电话:0551-68859589(县纪委);
考务电话: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肥西县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8日
附件:肥西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18.6KB]
附件:肥西县2018年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14.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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