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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齐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直属县政府领导的国有独资企业,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
2.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报考条件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1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休宁县城投公司(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9号,县政府7楼715室);
3.联系电话:0559-7512572;
报考者应如实提交以下个人信息: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可下载);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公司提交有关材料,视为放弃。经审查发现弄虚作假,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四)体检
由本人提交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的体检报告单。
因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于出现的人选缺额,按面试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通过面试、体检的人员,在休宁县政府网站上公示。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由休宁县齐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为2600元。
(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试用合同。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期满后可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考核,双方协商一致,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正式录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单位薪酬标准执行。
六、说明
本次招聘人员如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前,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含行政事业单位)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七、本公告由休宁县齐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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