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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马鞍山新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委托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承办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1.招聘人数:1名;
2.用工性质:全日制用工;
3.工作地点:马鞍山市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土地征迁事务管理局。
三、岗位代码及报考条件
(一)001岗:征迁管理岗位(1名)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思维清晰敏捷,有工作责任心,适应能力强,有团队合作精神。
3.年龄:45周岁以下(
4.学历:大专及以上。
5.工作经验:具有10年及以上征迁相关工作经验,曾担任5个及以上征迁项目业务负责人。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7.服从岗位调整及调换等。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人员。
7.具有其它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录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海外海广场,花雨路99号1栋107一层)。
3.报名者须携带:
(1)本人签名确认的《马鞍山新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一,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10年及以上征迁工作相关工作经验,曾担任5个及以上征迁项目业务负责人需提供相应期限的社保缴纳凭证和单位证明;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交相关证明;
(5)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6)本人签名确认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二,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4.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小于2:1,不足2:1的,相应核减调整招聘计划。
6.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3.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若发现一切违背招聘的原则及资格等相关事宜,将一律取消该考生的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面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
场宣布。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现场安排加试。 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依据“四舍五入”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
4.面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若考生低于70分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环节加分项: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面试加1分。
6.面试成绩当天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1.对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s://chq.mas.gov.cn/)和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马鞍山市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或马鞍山新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反映。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公示无异议后,由马鞍山慈湖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马鞍山新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安排在马鞍山市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土地征迁事务管理局,工资待遇参照马鞍山市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土地征迁事务管理局同类人员相关待遇执行。
3.正式录用后,因违反单位效能建设,视情节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招聘面试未录用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人员,将全部纳入马鞍山新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备用人才库,有效期限1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在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予以录用。
2.本《公告》由马鞍山新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当及时查询。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报名费和面试费。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报名咨询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2221498(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6.监督举报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3500217(马鞍山市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
0555-2213036(马鞍山新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新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chq.mas.gov.cn/xxfb/xwzx/tzgg/2004034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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