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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学科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肥西县公立医院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人才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本次人才引进发出“揭榜挂帅”岗位17个,其中县中医院15个、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精神病医院)2个。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肥西县公立医院揭榜挂帅引进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揭榜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能力素质,品行端正,医德医风良好;
4.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户籍不限。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榜单(岗位科室)等信息详见《岗位表》(附件1)。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年龄条件中45周岁及以下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其他不适合报名的情形。
三、揭榜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时间为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3)《2023年肥西县公立医院揭榜挂帅引进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4)有岗位工作经验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证明等;
(5)报考岗位要求以及《报名表》中填写的参加科研、参加培训、社会任职、工作业绩、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6)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需提供扫描件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电子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以“姓名+学科岗位+岗位代码+手机号码”命名。
县中医院报名邮箱:fxxzyy68843121@163.com
县第二人民医院报名邮箱:85599499@qq.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统一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复审时需本人提供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资格复审通过后人员名单将及时在肥西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三)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该岗位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
3.每个岗位报名合格人数少于10人(含10人)的,所有报名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某一岗位报名合格人数超过10人,该岗位需增加笔试环节,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在肥西县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资格,并列入肥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黑名单。
四、评榜
(一)组织考试
1.考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在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面试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肥西县政府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到体检机构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聘用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引进单位主管部门须统一出具带有明确考查结论的考察报告。
3.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4.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五、定榜
(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肥西县政府网站按规定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办理有关聘用或录用手续。首次合同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政策待遇
符合条件的在编人员经批准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非在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引进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政策及用人单位规定执行。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和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技术骨干,经单位上报认定后可享受我县高层次人才保障政策。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县委人才办:0551-68850141
县委编办:0551-68841571
县人社局:0551-68841917
县卫健委:0551-68852060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0551-68859589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肥西县中医院:0551-68843121
肥西县第二人民医院:0551-68898696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肥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肥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ahfeixi.gov.cn/zwgk/ggtz/120196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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