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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公安部直属的高等学府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创办于1948年7月,历经华北公安干部学校、中央公安干部学校、中央人民公安学院、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等时期。1984年1月,改建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1998年2月,与原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合并,组成新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0年12月,原北京交通人民警察学校划归公安大学。
建校60多年来,公安大学为全国公安政法机关培养、输送了18万余名各级领导、业务骨干和专门人才,被誉为“共和国警官的摇篮”。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始终得到党和国家历代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毛泽东主席曾多次接见学校的学员,邓小平同志为学校题写校名,江泽民同志为学校题词。
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公安、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服务的宗旨,按照公安部党委关于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安队伍的要求,遵循教育培训规律,突出公安教育特色,发挥公安大学优势,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办学理念,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着力培养“忠诚可靠、业务扎实、敢于创新、精于实战、一专多能、作风优良、身心健康”的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在教育体系、学科专业、师资队伍、人才培养模式、内部管理机制等方面形成了比较鲜明的特色,培育了“忠诚、求实、勤奋、创新”的校风,成为公安系统建校时间最长、学科专业最为齐全、办学规模最大、教育层次最为完备的高等学府。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大学学科专业建设,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我校现招聘教学与管理人才。
一、选录范围:
适合公安高等院校教学、科研及管理岗位工作需要的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公安教育事业,顾全大局,团结同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专业方向为公安学、公安技术学、法学、教育学、社会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外语等。
(三)原则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教学岗位人员,原则上
(四)符合岗位及专业要求。
(五)身心健康。
三、工作岗位及待遇:
工作岗位主要是教学岗及教学管理岗等。
按照学校同等条件在编在岗干部、教师执行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
四、选录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及相关学历学位、获奖情况等证书复印件(递交的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二)组织考核。按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工作人员选录暂行办法》(公大发〔2006〕25号)等有关规定,由学校有关部门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考核(试讲)、体检、考察和政审。对经考核、考察和体检均合格者,履行签约、试用、初任培训等程序后,予以正式录用。
五、联系方式:
警务实战训练部:83901076
人文社会科学教研部:83903329
法学院:83903392
治安学院:83903413
侦查学院:83903360
反恐怖学院:83903431
犯罪学学院:83903311
公安管理学院:83903337
国际警务执法学院:83903305
警务指挥战术系:83906290
刑事科学技术学院:83903380
警务信息工程学院:83906321
交通管理工程系:83906338
网络安全保卫学院:83906330
组织人事处:83903113
投递招聘简历时请注明来源于:高校师资网 https://www.gxszw.com/,提供博士人才招聘信息、研究生人才招聘信息。为高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提供各岗位的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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