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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凤山和芙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断优化卫生健康系统人力资源配置,根据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武隆委组发[2019]65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面向基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试选调的原则及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
(二)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其中凤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名、芙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名(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范围和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考:
(一)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二)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三)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武隆区卫生健康系统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六)年龄计算、任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11月
20日;
(七)符合岗位类别及等级要求;
(八)符合公开考试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试选调:
(一)尚在试用期的;
(二)受处分期间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不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
(六)在我区乡镇卫生院工作未满5年的;
(七)法律、法规、合同、协议、招录公告等规定或约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式
每位报考人员报名时只能根据公布的职位报考一个岗位。考调到新的事业单位人员按公布岗位聘用。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1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207室。
(三)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武隆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考调报名表》(附件2)。
乡镇卫生院的职工报考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卫生院同意(其中借用到区级部门的由编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借用到乡镇卫生院的由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依据干部管理权限,本次卫生健康委新任命的委管干部(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选调。
(四)资格初审: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请于2019年11月22日下午14:00—17:00凭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暂定2019年11月24日(具体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公开考试选调职位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要求达到1:3。若考试选调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区人力社保局与区卫生健康委决定是否继续进行。
(一)笔试:考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80%)(考试大纲见附件3)+政治理论知识(分值占20%)。
加分:对近3年年度考核(2016年—2018年)获得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每获得1年年度考核优秀加1分。
笔试成绩=笔试考试成绩+加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区人力社保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程序。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考察
考察人选原则上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职位选调名额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考察人选考试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若笔试再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和加分成绩高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委及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及水平、专业知识、职位要求、是否需要回避以及资格复审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情况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步选调程序。
八、公示
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根据参加公开考试选调人员的考试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在武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确定人选
选调单位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进行试用,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此次选调资格,退回原单位。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负责考试选调工作的部门应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在参加考试选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选调。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选调的,将其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在区内机关事业单位调动。
本公告由武隆区人力社保局和武隆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附件:
1.武隆区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11月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武隆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考调报名表
3.《卫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附件1
武隆区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11月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序号 |
考试选调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考试选调指标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年龄 |
其他条件 |
1 |
凤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内科 |
专技10级 |
1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 |
40岁及以下
|
具备主治医师资格(专业限内科) |
2 |
药剂 |
专技12级 |
1 |
临床医学、药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限内科)或具有药师以上资格 |
|||
3 |
外科1 |
专技10级 |
1 |
临床医学 |
具备主治医师资格证(专业限外科) |
|||
4 |
外科2 |
专技12级 |
1 |
临床医学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限外科) |
|||
5 |
妇产科 |
专技12级 |
1 |
临床医学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限妇产科) |
|||
6 |
医技 |
专技12级 |
1 |
医学影像、临床医学 |
具有B超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具有初级师资格或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 |
|||
7
|
中医1 |
专技12级 |
1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中医、中西医结合 |
具有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
||
8 |
中医2 |
专技13级 |
1 |
中医、中西医结合 |
具有相关专业执业助理医师 |
|||
9 |
护理 |
专技12级 |
2 |
护理学 |
具有护师及以上资格 |
|||
10 |
公卫1 |
专技13级 |
3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不限 |
本岗位限撤销原巷口中心卫生院时在岗工作的借调人员 |
|
11 |
公卫2 |
专技13级 |
2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
12 |
芙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内科 |
专技10级 |
1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 |
40岁及以下
|
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专业限内科) |
13 |
药剂 |
专技12级 |
1 |
临床医学、药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限内科)或具有药师以上资格 |
|||
14 |
外科1 |
专技12级 |
1 |
临床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类别限临床) |
|||
15 |
外科2 |
专技10级 |
1 |
临床医学 |
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专业限外科) |
|||
16 |
妇产科1 |
专技12级 |
1 |
临床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限妇产科) |
|||
17 |
妇产科2 |
专技10级 |
1 |
临床医学 |
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专业限妇产科) |
|||
18 |
医技1 |
专技13级 |
1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 |
具有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的资格 |
||
19 |
医技2 |
专技12级 |
1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
医学检验技术 |
具有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的资格 |
||
20 |
中医1 |
专技12级 |
1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中医、中西医结合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限中医、中西医结合) |
||
21 |
中医2 |
专技13级 |
2 |
中医、中西医结合 |
具有相关专业执业助理医师 |
|||
22 |
护理 |
专技12级 |
2 |
护理学 |
具有护师及以上资格 |
|||
23 |
公卫1 |
专技13级 |
3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不限 |
本岗位限撤销原巷口中心卫生院时在岗工作的借调人员 |
|
24 |
公卫2 |
专技13级 |
2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 |
来源:
http://wl.cq.gov.cn/zfxx/web_show_729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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