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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阳光学院成立于2001年,由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州大学和阳光控股共同举办,是福建省首批设立的独立学院。201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福建省首批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近年来,学院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建省平安校园”、“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等多项荣誉。近四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平均为95%。历经十七年的发展,阳光学院已经发展成为一所涵盖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的32个本科专业,拥有在校本科生9000多人的多科性的大学。
二、招聘岗位
岗位: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助理
基本要求:
1.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五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本科生;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廉洁自律;
3.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工作和行政人事管理工作;
4.工作业绩突出。
主要职责:
1.协助主任制定部门运营制度、管理办法、推动措施;
2.协助主任制定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具体实施方案,规划教师发展中心各区域工作开展;
3.负责教师发展中心相关申报与考核材料的汇整与提交,落实教育厅等上级机关单位相关工作任务;
4.负责管理教师发展中心相关区域,开展各项项目、活动;
5.负责沟通协调与学校相关部门的合作,实现跨部门配合与资源整合;
6.负责扩大宣传,对接校内外政府、企业等资源,提升教师发展中心竞争力,拓展中心影响力;
7.协助人事处的工作规划与开展;
8.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相应任务。
三、报名方式
校内、外应聘人员均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2月8日。
五、选聘程序
1、收集应聘简历;
2、对应聘简历进行资格初审;
3、安排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面试考核;
4、对通过面试考核的应聘者进行复审;
5、对通过复审的应聘者,学校人事处以电子邮件发出录用通知。
六、薪酬待遇及其他
1、学校实行聘任制,签订人事聘用合同;
2、薪酬福利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校内职务晋升者为“试岗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或另行安排工作;
4.特别优秀者,可直聘为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七、联系我们
1、联系人:林老师
2、联系电话:0591-83969187,83972832
3、E-mail:ygxyrsb@fzu.edu.cn
邮件的主题请注明:“应聘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助理,毕业院校,姓名,高校师资网”,请将简历以正文和附件的方式同时发送。
4、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尾)卧龙山
阳光学院人事处邮编:350015
5、学校网址:http://www.ygu.edu.cn/
投递招聘简历时请注明来源于:高校师资网 https://www.gxszw.com/,提供博士人才招聘信息、研究生人才招聘信息。为高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提供各岗位的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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