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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2012年高等教育评估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
因中心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2012年公开招聘1名高等教育评估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较强语言表达、文字写作、数据平台管理能力,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六)具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
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
年龄要求
备注
高等教育评估专业技术人员
1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技术学
3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除高等教育学专业外,其他专业的研究方向需与高等教育有关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2年3月20日至4月3日
(二)报名方式
填写《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及表现证明),于报名时间内以快递方式寄往福建省福州市北环西路392号左海科技大厦B座603室,邮编:350003;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或材料不齐的,不予确认。
(三)资格审核
应聘者在资格审核时,应按我中心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信息公布方式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www.fjed硕博人才招聘u.gov.cn)、福建教育评估网(http://www.fjjypg.cn)上公布有关信息。
五、考试与成绩计算
(一)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后方可开考,若不达3:1,报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后,可按实际人数开考;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我中心网站上发布;
3、测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力、素养(重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育评估理论与技术);
4、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1、从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岗位拟招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我中心网站上发布;
3、面试形式为结构化测评;
4、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以及政治思想、意志品质等。
5、总分为100分。
(三)综合总分
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为综合总分高校招聘会。
六、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
按综合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按相关规定安排考核。
(二)体检
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我中心的要求,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进行考核、体检。
七、聘用
(一)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且考核、体检合格者中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上述三个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如研究生人才招聘公示无异议,我中心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核准手续。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管理,执行国家及我省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八、其他
联系人:翁老师;电子信箱:195093519@qq.com;联系电话:0591-87271126。
九、未尽事宜,由本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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