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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制度实施办法》(科发人字[2019]2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实施细则》(人字[2019]2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结合我所实际,现开展特别研究助理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招聘范围包括:
1.拟进入我所从事研究工作的全职博士后人员;
2.符合条件的应届往届博士毕业生和留学归国等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科研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至少发表3篇SCI论文,且至少有1篇二区;
(2)如有第一申请人(导师第一且本人第二的视同第一)的授权专利1项,则至少发表2篇SCI论文;
(3)经招聘委员会认定为高水平的SCI论文,可不限论文数量;
(4)在应用技术研发、解决工程关键技术、资助研制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有相关证明材料,经招聘委员会认定符合特别研究助理要求,且经所务会审核通过的。
在此办法前已入所的非岗位聘用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申请纳入特别研究助理管理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备注:拟进入我所从事研究工作的全职博士后人员还应符合国家及我所《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相关条件。
三、应聘流程
1.联系研究组长,研究组划分及研究组长联系方式详见http://www.iue.cas.cn/rcjy/yjdwjs/(请将网址粘贴至浏览器地址栏打开);
2.申请人填写《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特别研究助理申请表》,团队负责人/合作导师填写意见,发送至人事处邮箱(zhaopin@iue.ac.cn),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应聘特别研究助理+高校师资网;
3.人事处审核,专家评议;
4.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5.办理入职手续;
6.按照特别研究助理进行岗位管理,签订特别研究助理岗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一次。博士后人员按在站时间确定合同期限,进出站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薪酬待遇
1.纳入特别研究助理岗位管理的在站全职博士后,待遇参照我所《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
2.纳入特别研究助理岗位管理的项目聘用职工,待遇参照研究所副高平均水平执行。
3.对于创新潜质和科研业绩突出的特别研究助理,研究组组长有权增发绩效工资。
4.当年入职的特别研究助理可申请当年度“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项目获得者可获中科院60万元资助,分2年下达。
五、报名方式和截止日期
申请人向人事处提交《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特别研究助理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件,并附上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联系人:方老师
电话:+86-592-6190966、6190969
截止日期:常年招聘;当年度的“特别研究助理项目”面向当年度招聘的特别研究助理,评审结束后招聘的特别研究助理,符合条件可申报下一年度的特别研究助理项目。
通讯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道1799号
邮编:361021
邮箱:zhaopin@iue.ac.cn
附件下载:
来源:
http://www.iue.cas.cn/rcjy/rczp/201908/t20190822_5367744.html
投递招聘简历时请注明来源于:高校师资网 https://www.gxszw.com/,提供博士人才招聘信息、研究生人才招聘信息。为高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提供各岗位的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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