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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艺术研究院是福建省文化厅直属的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戏剧戏曲、音乐舞蹈、美术书法、艺术创作及理论研究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1
舞蹈理论研究岗位
1
音乐与舞蹈学(舞蹈方向)、舞蹈、舞蹈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
2
美术理论研究岗位
1
艺术学(美术方向)、美术、美术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
摄像编导岗位
1
新闻传播学、新闻学、传播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
音像资料媒体数字化工程岗位
1
管理科学工程、管理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
《福建艺术》杂志美术编辑岗位
1
艺术学(理论方向)、艺术学理论、美术(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文化厅网站(www.fjwh.gov.cn)、福建省艺术研究院网站(www.fjysyjy.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4日—2016年9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建省艺术研究院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应聘报名登记表》纸质连同电子版各一份;
(2)近期免冠同版1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复印件(原件备查),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科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则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按抽签方式决定考生考试顺序。考官按评分标准独立评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与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考生考试得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人事科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艺术研究院网站(www.fjysyjy.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白马北路146号福建省艺术研究院人事科
邮编:350001
联系人:陈敏玲陈征电话:0591—87522611(正常上班时间)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艺术研究院和省文化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艺术研究院及驻省文化厅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118170(驻文化厅纪检组),0591-87118163(省文化厅人事教育处)。
福建省艺术研究院
2016年9月14日
附件:福建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来源:
http://www.fjrs.gov.cn/xxgk/rszdgg/gkzp/201609/t20160914_12151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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