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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育电视台是福建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主管主办的省级专业电视台,正处级编制,系省级财政拨补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报考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在1980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其他要求 |
01 |
新闻记者 |
2 |
新闻传播学类、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表演艺术类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新闻、播音主持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学历学位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监制的新闻记者证 |
02 |
新媒体 编辑 |
1 |
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监制的新闻记者证 |
||
03 |
视频编导 |
1 |
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监制的新闻记者证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教育网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21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以“报考岗位代码-报考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fetv_rsk@163.com(下划线),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受理。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报名材料包括:
①《福建教育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④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电子件;
⑤一寸彩照,照片格式为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以本人姓名命名;
⑥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台人事科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⑦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以上扫描件可用清晰拍摄完整的照片替代。
(三)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教育台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申诉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8:30至12月2日17:30(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需在指定时间内到我台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报名过程中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纸质材料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福建教育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审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考试及成绩折算方法
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累加计算得出综合成绩(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6小时之前书面告知招聘单位(见附件1)。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通过资格初审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及通过资格复审后的面试人选名单,考试成绩将在“福建教育网”网站首页“FETV”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六、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教育网”网站首页“FETV”栏目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2.考试前请下载打印《2021年福建教育电视台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3.报考人员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医务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报考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并在考试前实时关注属地疫情防控要求。4.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1.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我台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2.待遇:执行差额拨补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各种保险和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有关政策办理。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7号电教大楼福建教育电视台组织人事科。
邮编:350001
联系人:林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591-87091983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教育电视台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教育厅人事处与福建教育电视台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591-87091347(省教育厅机关纪委)
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
0591-87091993(福建教育电视台)
福建教育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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