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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卫生队伍结构,提高医疗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将乐县等县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2]338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系列招聘活动的通知》(明人社[2023]61号)和<中共大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大田县公立医院机构编制备案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田委编[2022]2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13名,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5.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92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6.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辞退、事业单位辞聘后未满5年的人员;
2.在本县内党政机关辞职、事业单位解聘后未满3年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10.属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对象
1.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2023年大田县总医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附件3)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
3.在报考人员的专业条件中,对教育部门认可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以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准予报考。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二、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招聘点当日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tian.gov.cn/)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招聘方式
1.现场报名
(1)赴高校各招聘点的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及招聘岗位另行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atian.gov.cn/)通知。
(2)应聘者现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①往届生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②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但应于
③应聘者应随带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2023年大田县总医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
2.资格审核
由大田县总医院及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报考者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3.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明人[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1)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医疗卫生职业道德基本素养和基本理论应用、医疗卫生技术专业理念和技术水平、仪表仪态、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2)面试方法
面试采用现场答题的方式,由考生根据考题回答两个问题。测试时间10分钟(其中准备时间不超过3分钟)。
(3)面试成绩说明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分100分,由面试评委小组进行成绩评定(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个别职位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同分判断: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的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现场签订《协议书》
拟聘考生对应其所报考的职位,根据《大田县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应聘者面试成绩按照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三)体检、协审和考核
1.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由大田县总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对考生的考核,主要考核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征询相关部门协审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不合格以及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如考核对象为2023年度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待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进行考核。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有关材料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体检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体检及聘用资格。
3.凡是体检、协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大田县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应在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新招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5年,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3年,服务期满的人员方可提出调动,以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
三、其它事项
(一)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大田县总医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综合考虑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经大田县总医院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能递补。
(二)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安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22﹞454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本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工作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98-7303703。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由大田县总医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98-7233188。
大田县总医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datian.gov.cn/xxgk/ylws/202304/t20230417_18966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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