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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根据《松溪县引进教育和医疗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方案(试行)》,决定面向省内外重点医科类院校招聘引进一批医疗类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聘用医疗类人数9名,具体如下:
单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学历类别 |
学历 |
学位 |
其他要求 |
松溪县医院 |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
4 |
全日 制 普 通 院 校 |
本科及 以 上 |
学士及以上 |
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以报名申请时间为准) |
医学影像学(五年制) |
1 |
|||||
松溪县妇幼保健院 |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
4 |
二、招聘对象
A类医疗人才:原“
B类医疗人才:原“
C类医疗人才:国内其他医科类院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专升本),且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其中,专升本毕业生需为南平市户籍,且全日制大专期间所学专业也为临床医学专业。
三、报考条件和其他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医疗类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以报名申请时间为准)。
6.2023年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必须在
7.在松溪县服务期不少于8年(不含在松溪县域外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8.各招聘岗位条件以《招聘岗位》的要求为准,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各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
四、相关待遇
对于新引进、签订8年以上聘用(工作)合同的,给予相关待遇:
(一)补贴待遇:
A类医疗人才:入编当年一次性给予博士研究生60万元、硕士研究生40万元、本科生15万元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本科生每人每月6000元、4000元、1500元生活补助。引进人才在松溪县工作前5年,免费入住人才公寓,连续工作满5年后,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奖励
B类医疗人才:入编当年一次性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本科生5万元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本科生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引进人才在松溪县工作前5年,免费入住人才公寓,连续工作满5年后,博士生、硕士生奖励
C类医疗人才:入编当年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助。引进人才在松溪县工作前5年,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入职后新购商品住房的,连续工作满5年后,给予10万元购房补助。
(二)家庭补助。引进人才籍贯为松溪县,引进时父母(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为松溪县且在松溪县常住的(以所在村、居委员会开具的证明为准),按照A类教育人才每月2000元、B类教育人才每月1000元、A类医疗人才每月2000元、B类医疗人才每月1000元、C类医疗人才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引进人才父母家庭奖励,享受期为5年;引进人才在松服务期间成家,且配偶在松溪境内创业就业的(以工商登记或社保缴纳情况为准),按照引进人才一次性安家补助标准的50%给予引进人才配偶奖励,夫妻双方均为引进人才的不享受该奖励。
(三)岗位安排。医疗A类人才统一安排到县医院工作,B、C类人才由县总医院根据医院需求及引进人才的情况,安排到县医院、中医院、妇幼院工作。
(四)职称评聘。引进人才职称,实行专项专报,单列管理。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时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五、报考流程
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现场面试相结合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现场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者,由报考者本人填写《松溪县2023年“人才校园行”引进医疗类紧缺急需专业人才面试资格审查表》。本次招聘岗位均不作比例要求,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面试
本次招聘免笔试,采取专业化面试,面试工作由引才小组负责实施。当现场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时,实行现场面试+签约;当报名人数多于岗位招聘人数时,依序优先录用
(三)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考生,进入待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采取统一安排集中体检的方式,时间及地点由引才小组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四)签订协议与聘用
经面试和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签订就业合同,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松溪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政策详情可咨询松溪县委人才办:0599—2320528,报考流程可咨询松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9—232057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附:不同类别人才相关待遇一览表
中共松溪县委人才办 松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溪县卫健局
松溪县总医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fjsl.com.cn/info/24240.j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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