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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为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招聘工作人员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招聘职位(岗位)
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职位为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市直事业单位选调(招聘)岗位为管理七级及以下和专业技术12级岗位。具体遴选(选调)招聘职位(岗位)见附件。
二、遴选(选调)招聘对象
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遴选对象为:市属县区及以下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市直事业单位的选调(招聘)对象为:市属县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占用财政全额编制的干部;参加全省统一考试,选拔到市属县区、乡镇事业单位,未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且目前仍在岗的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
三、遴选(选调)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报考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的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的须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参加工作不满3年的,转正定级后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选调)招聘职位(岗位)要求的专业、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
特别提示:职位(岗位)所列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规范表述执行。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符合条件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9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涉及时间和经历等计算的,至2020年11月14日截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选调)招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因违法受过劳动教养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见习期)的;
8.录用后即与遴选(选调)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形成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9日—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武威市凉州区(新城区)天丰街32号人社大厦一楼大厅。
3.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每人限报1个职位(岗位),不收取考试报名费。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如实填写《武威市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其中“单位意见”栏,由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加注同意报考意见且加盖公章,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本人承诺”栏须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5.报考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报考职位(岗位)要求相应工作经历(含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工作单位出具的经历证明和占用编制性质证明材料。报考人员为“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的,须提供县区人社部门出具的“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证明材料。
6.报名时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反馈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进行报名登记。
7.报名登记人数与遴选(选调)招聘计划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按程序取消或减少该职位(岗位)遴选(选调)招聘计划。取消计划的职位(岗位),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11月23日18:00前改报其他职位(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8.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9.对专业、经历等报名资格条件难以确认的,由遴选(选调)招聘单位提出意见,经市公开遴选(选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确定。
10.报名登记后,报考人员要随时关注“天马党建”和“中国·武威”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命题、制卷、阅卷及登分均委托专业权威机构承担。
2.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记载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由市公开遴选(选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4.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5.笔试成绩在“天马党建”和“中国·武威”网站公布。
六、面试
1.各职位(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3的,可按程序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降低后仍达不到1:2的,按程序减少或合并职位(岗位)。放弃面试资格的,在本职位(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记载为准。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由市公开遴选(选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4.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在“天马党建”和“中国·武威”网站公布。
七、考察
1.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各职位(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工作由遴选(选调)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政治素质正反向评价、个别谈话、实地走访、集体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职位(岗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同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及其他情况进行核实。
4.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在本职位(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体检
1.根据遴选(选调)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察结果,按遴选(选调)招聘计划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工作由市公开遴选(选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执行现行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
3.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形成的职位(岗位)空缺,依次从本职位(岗位)参加考察、面试人员中递补。
九、公示及调动(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选调)招聘对象,名单在“天马党建”和“中国·武威”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存在影响遴选(选调)招聘问题的,经查实后,取消公开遴选(选调)招聘资格。
2.因取消或放弃资格形成的职位(岗位)空缺,按程序依次从本职位(岗位)参加考察、面试人员中递补。
3.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调动(聘用)手续(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不实行试用期)。
十、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在考试当天申领“健康出行码”,“健康出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可参加考试。“健康出行码”非绿码的,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十一、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遴选(选调)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遴选(选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联系方式:0935—2235395
市人社局联系方式:0935—2234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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