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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科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全国首批获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广东省属重点建设大学,1991年获广东省办学水平评估一等奖,2005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院校,2013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总面积近1900亩,由湛江校区、东莞校区两部分组成,湛江校区位于富有亚热带风情的沿海开放城市湛江市;东莞校区位于东莞市美丽的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3名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新疆籍少数民族,熟练掌握维语和汉语(会听会说会写);
3.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乐于奉献,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够胜任辅导员工作;
4.身心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成绩下,硕士优先);
6.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表达、教育引导和调查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者优先。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国家及学校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26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连同个人简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身份证、由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或现党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书等扫描件一并打包发到邮箱:gdmuxsc@163.com,邮件主题请按“新疆籍辅导员+姓名+专业+学位+毕业学校”的格式。(注:发邮件后收到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及资格复审时间将在广东医科大学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未参加资格复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初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应聘人员按规定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四)实习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习考察人员(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75分。能力测评成绩低于75分者,将不予聘用。实习考察时间为1-2周。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实习考察×2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医科大学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办理录用手续,办理录用手续需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材料,具体请留意通知。
(九)学校审批
考察体检合格并审查无误的人员报学校审批。
(十)公示聘用
通过学校审批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公示备案,符合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2896122,广东医科大学学工部罗老师;0769-22896105,广东医科大学人事处杨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9-22896228(广东医科大学监察处)
附件:1.广东医科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新疆籍辅导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3..报名情况汇总表.xls
广东医科大学
2017年12月8日
来源:
http://www.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dhrss/zbgg/201712/620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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