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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职业技术学院于2000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佛山市人民政府举办和主管的一所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三水国家级工业园区腹地,总占地面积962亩,建筑面积23.5万平方米,政府总投资11.8亿元,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超万人。学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一流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佛山市职业教育基地总部单位,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佛山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牵头单位,佛山市职业教育学会牵头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学生处行政人员若干,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学生处就业创业管理职员
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不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30<span 微软雅黑",sans-serif;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roman";mso-bidi-font-family:="" roman""="" style="box-sizing: inherit; z-index: initial !important;">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可放宽到35周岁;具有学生干部经历或在职业规划、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优先。
二、招聘资格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本次录用的人员为聘用制教职工,指以合同形式聘用,不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纳入学校教职工统一管理的工作人员。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提供住宿。符合佛山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的可申请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
四、报名方式
招聘分批次进行,应聘者可通过招聘部门电话咨询确认招聘岗位的有效性,合则约见。
(一)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公布之日至2023年5月31日。
(二)报名形式
1.《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及《应聘情况一览表》(附件1、2)。(其他样式简历无效)
2.佐证材料:身份证、本硕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认证书、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业绩成果(主要学术研究成果、主要教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项证明、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专利、主要获奖等),以上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
以上材料以“姓名+应聘部门+岗位”命名发送至应聘部门邮箱
3.应聘者参加用人部门考核时须携带以上佐证材料的纸质版及原件进行资格复查,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详细真实,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五、招聘程序
(一)遴选
用人部门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初步遴选,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结合用人部门专业建设发展及团队结构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未通过遴选者,不予另行通知。
(二)用人部门考核
用人部门按照批次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原则上同一岗位人员要求不低于1:3参加考核。主要采取笔试、技能考核、面试结合方式,对应聘者的岗位专项技能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学校面试
学校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适合岗位要求的职业素质进行面试。结合用人部门考核成绩及学校考核情况,推荐体检人选。
按程序进行体检、公示后录用。体检不合格者、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或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的,学校可根据面试成绩进行资格递补人选。
六、联系方式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水工业园职教路3号(佛山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金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757-87263118;0757-87263102
简历投递邮箱:113737065@qq.com
投递招聘简历时请注明来源于:高校师资网 https://www.gxszw.com/,提供博士人才招聘信息、研究生人才招聘信息。为高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提供各岗位的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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