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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经济学院黄金波课题组因科研工作需要,面向国内外诚聘多名博士后,具体要求如下:
一、院所介绍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成立于1997年5月,由原经济系、国际金融贸易系、特区台港澳经济研究所组建而成,经济学院现设有7个系:会计学系、经济学系、金融学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供应链管理系、统计学系、风险管理与保险系;1个中心:金融与财务实验中心;5个本科专业:会计学、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供应链管理;3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土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1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点:会计学;4个专业型硕士点: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另外,经济学院还拥有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
深圳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于2012年10月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是目前深圳大学和深圳市唯一的人文社科类博士后流动站,建站以来已有超过100名博士后进站工作,在站期间共获各类纵向课题60多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等国家级课题10多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40多项,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项和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2项,在《经济研究》等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300篇。
二、研究方向及合作导师介绍
(一)研究方向: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
(二)合作导师:黄金波,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工程(省一流)专业负责人,《金融工程学》(省一流)课程建设负责人。主要研究领域为:金融资产配置、金融风险测度与管理、资产定价、金融经济学。近年来在国内外经济管理类核心期刊Journal of Economic Dynamics and Control、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Journal of Empirical Finance、《管理科学学报》、《中国管理科学》、《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经济研究》、《统计研究》、《金融研究》等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3项)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课题19项,参与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重点项目以及国家社科基金等10余项。研究成果获得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广东省优秀金融科研成果论文类一、二、三等奖。目前兼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和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中山大学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特聘专家、8个全国性学术研究会或专业委员会理事以及30多个SSCI、CSSCI期刊的匿名审稿人等社会职务。
三、应聘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人员,申请人不能申请其博士毕业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科学态度,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四)目前已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五)具有较强的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
(六)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聘期待遇
学校博士后合同期限为2年或3年;综合年薪33万元以上。
优秀博士后可以享受富有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的优厚待遇;
独享学校博士后人才培育发展支持计划,职业发展通道畅通。
(一)省市对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发放每人每年18万元的生活补助,总额不超过36万元。
(二)深圳大学提供综合年薪约15万元,经济学院/课题组提供每人每月2000元津贴。在此基础上,符合条件还可额外获得每年4.8万元“荔新奖励计划”的奖励性薪资(以学校人力资源部最新通知为准):
(三)符合要求的优秀博士后可以通过“荔园留菁计划”直接申请教师岗位。
(四)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独立以负责人身份申请各级科研项目。
(五)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
(六)博士后人员进站,可自愿选择落户本市,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
(七)深圳市对出站博士后给予30万元资助,用于科研投入或创业前期费用。
(八)提供福利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服务、年度体检和就餐补贴等。
(九)若博士后资助政策有所调整,以最新的文件规定为准。
五、岗位职责
(一)与合作导师共同承担重要的科研课题。
(二)在独立进行相应课题科学研究的同时,完成合作导师布置的其他任务。
(三)完成流动站规定的考核指标。
(四)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期满后按时出站。
(五)出站由所在系或中心组织考核,考核要求及具体管理要求参见《深圳市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和《深圳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六、应聘方式
(一)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博士论文摘要、以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近5年代表性成果电子文档发到联系人邮箱。
(二)初审合格者将被通知面试,面试请准备如下材料给专家组审核:
个人简历
学位证明复印件
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近5年代表性成果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深圳大学丽湖校区
联系人:黄金波
E-mail:huangjb@szu.edu.cn并将邮件主题标注为“博士后应聘”+“应聘者姓名”。
八、申请截止时间
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hr.szu.edu.cn/info/1024/78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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