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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院资源利用与稀土开发研究所隶属于广东省科学院,公益二类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主要开展资源利用及稀土开发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及工程化应用研究。依托本研究所建设了稀有金属分离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矿产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稀土开发及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有色金属废料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财务资产部副主任1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二、岗位职责
(一)承担所领导班子赋予的部门管理职责;
(二)负责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三)负责年度预算管理;
(四)负责事业经费及离退休人员经费的执行;
(五)负责专项经费的管理及绩效评价;
(六)负责研究所经济运行及成本核算分析;
(七)负责提供阶段关键报告;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爱岗敬业,具有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三)具有3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四)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无不良记录;
(七)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个人报名。应聘人员请提交广东省科学院资源利用与稀土开发研究所应聘报名表(附件)、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至邮箱:liguiying@irmgdas.gd.cn,邮件标题和附件应注明“竞聘岗位+本人姓名+高校师资网”。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研究所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选合格人员参加竞聘答辩。竞聘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考察及体检。根据招聘委员会的综合考评结果和体检结果,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提名人选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报党委会议、所务会议确定拟聘人选。
(四)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拟聘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期与本届领导班子同步。
五、薪酬、福利待遇
工资和福利参照国家及省事业单位政策,按广东省科学院资源利用与稀土开发研究所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任职资格条件要求的年龄、工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时间均为
联系人:李桂英
联系电话:020-3723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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