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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人民政府同意,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2018年肇庆市高要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2018年肇庆市高要区区直和乡镇共142个事业单位263个岗位公开招聘327名工作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2018年肇庆市高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个别特殊岗位学历适当放宽)。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等三类。
“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招聘对象。
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是指报考者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全日制学历。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视同大专学历人员,但仅限报考没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要求的岗位。
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2年11月14日至2000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专业技术岗位、特殊岗位确有需要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4日之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视为工作经历;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务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及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应以单位证明以及佐证材料(劳动合同、工作协议、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其中之一)为依据。
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等条件的,以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而未能出具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的第一日(2018年11月14日)。
6、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凭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应提供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证明。
7、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与报考岗位专业对口的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报考人员入户籍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的第一日(2018年11月14日)。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yao.gov.cn/index.shtml),考生须留意各具体岗位要求,并自行在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考者应在2018年11月14日至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内,到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要区南岸城区和平路75号)办理报名手续;报考高要区广播电视台岗位的人员,请到高要区广播电视台报名,其中“主持人”岗位报名时需先进行现场试音、试镜,符合岗位条件后方可报考。
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用。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A4纸双面打印的《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2份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属国有单位正式员工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提供)等以及本人大一吋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相片要求为近3个月内近照,3张相同相片,其中2张贴报名登记表、1张贴准考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
2、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公告和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见附件2)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为最低的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
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必须使用有效的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3、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盖公章(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4、由我省招募于2015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1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笔试成绩加10分后再折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请于本次的报名时间内,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省委组织部出具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及填写好《“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表》,到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加分申请,逾期不受理申请。
5、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由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考生准考证。报考后请密切留意发布“公告”的网站通知及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6、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考生须诚信考试,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根据招聘岗位不同类别设置笔试内容,分别为A、B、C三类,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
(1)A类:为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2)B类:为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
(3)C类:为新闻类岗位,考试科目为写作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划定。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除在面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外,招考单位可在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凡报考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收到投诉举报的,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对象。
3、面试由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特点,面试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操等方式进行。A、B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C类岗位采取实操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聘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学习或工作表现、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yao.gov.cn/index.shtm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水利下属事业单位、畜牧兽医局下属站等岗位聘用后要求在聘用单位所属乡镇(街道、系统)内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不能调离本乡镇(街道);水利下属事业单位和畜牧兽医局下属站的人员不能调离本系统下属事业单位。
被聘用后,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yao.gov.cn/index.shtml)。
十、联系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758-8360278。
岗位条件咨询: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受理(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信息表“联系方式”栏)。
附件:
1、《2018年上半年肇庆市高要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2、《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
3、《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4、《“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表》
附件1:2018年肇庆市高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1: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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