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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中共肇庆市委党校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肇庆市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基地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表详见附表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且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或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以下人员可视同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2019、2020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2019、2020、2021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报考前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毕业证,则只需提供就业推荐表,但须在聘用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日期前一天,即2021年8月22日。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8月25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3.报名材料:考生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表,可网上下载);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请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国有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有经办人签名及联系电话);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报名地点:肇庆市鼎湖区广利街道院主一社区北中共肇庆市委党校行政楼114室(党委办),联系人:吕老师、梁老师,联系电话:0758-2662851。
5.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须有经办人的签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请于2021年8月23日至25日上班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书》原件1份,到中共肇庆市委党校党委办申请加分,逾期不受理申请。
(二)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按先笔试后面试顺序开展,笔试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1.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
(2)考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由中共肇庆市委党校另行通知。
2.面试
(1)入围人选: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方式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4)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由中共肇庆市委党校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中共肇庆市委党校另行组织面试。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中共肇庆市委党校提出意见并研究确定后,报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六、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分别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中共肇庆市委党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待遇,按市直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收报考人员费用。
(二)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本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所选考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3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三)请应聘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拟聘用公示等信息将在规定时限内分别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index)和中共肇庆市委党校网站(http://ps.zhaoqing.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浏览。
(五)本次公开招聘由中共肇庆市委党校机关纪委负责监督,由中共肇庆市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监督电话:0758-2662852(中共肇庆市委党校机关纪委),报考咨询电话:0758-2662851(中共肇庆市委党校党委办)。
附表:1.2021年中共肇庆市委党校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书
中共肇庆市委党校
2021年8月5日
附件:
1.附件1:2021年中共肇庆市委党校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3.附件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附件4: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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