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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巡察机构拟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选调一级科员职位4名。根据岗位空缺和人岗相适情况,本次选调录用人员在梅州市丰顺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县委巡察机构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二、选调范围
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满1年以上的公务员,地域不限。
三、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政治素质良好,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1月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同等条件下通过司法考试,具有“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法律、会计、审计、经济管理、中文等专业,以及中共党员或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巡察工作的干部优先。
(四)有5年服务年限要求的乡镇公务员,须满5年服务期方可报名。
(五)参加工作以来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具有《公务员法》或其他纪检监察干部任职回避规定的亲属关系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试用期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起至11月19日。
2.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告通过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engshun.gov.cn/)、丰顺县纪检监察网站(https://www.fsxjwjw.gov.cn/)发布。
现场报名:需携带①完整真实填写《丰顺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巡察机构2021年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及电子档(见附件),②近期两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电子版),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到丰顺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室现场报名(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地址:丰顺县人民政府大楼10楼丰顺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室)。
网上报名:报名时请附如下材料(报名者注明“姓名+选调”字样),并将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后传至指定邮箱(fsjwxjs@126.com)。
①完整真实填写《丰顺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巡察机构2021年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见附件);
②近期两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电子版);
③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3.发放准考证:凡通过资格初审者,将在笔试前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是否进入笔试,并对参加笔试者发放准考证。
(二)资格审核。按照选调范围和条件,由丰顺县纪委监委对网上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发现后立即取消考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总人数达到选调人数3倍及以上的,按选调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总人数达不到选调人数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前,由选调单位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及相关工作证明、党员证明等材料。个人证件须提供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对取消或放弃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县纪委监委自行通知考生,确定后在丰顺县纪检监察网站上公布。
面试资格审查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受委托人除需携带考生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公式中的单科成绩均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考察及确定人选
考察工作由丰顺县纪委监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丰顺县纪委监委根据选调计划数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考察。当选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由县纪委监委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名递补考察对象。
丰顺县纪委监委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丰顺县纪委监委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考察后,丰顺县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可以取消或调减选调计划。
(五)任用
考察完成后,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审批、调动、任职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六)咨询电话
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室,联系人:傅莹,联系电话:0753-6868351。
附件:丰顺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巡察机构2021年选调干部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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