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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犯罪财富调查工作的需要,广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良好计算机使用和操作技能,有高度责任心和勇于担当精神的优秀青年。
(二)招聘人数:3名辅警
(三)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邪教活动;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全日制公安、司法类院校毕业生及从事会计和审计工作的人员,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2.年龄要求:18至40周岁(即2003年10月1日至1981年10月1日出生)。
3.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具体体检项目及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和计算机网络的应用能力,责任心强,勇于担当,能吃苦耐劳的优秀青年。
5.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曾在广州市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8日,上午09:00下午18:00,咨询电话:020-83116523;
(二)报名方式
1.提交申请:
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确定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领取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准备好相关材料。
2.报名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水荫路126号
3.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招聘报名表(现场填报);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登录学信网自行打印或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中从事会计和审计工作的人员,在提供个人从事会计和审计工作相关履历证明材料(个人劳动合同、个人社保清单等材料)后,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5)计划生育证明(须由街、镇一级计生部门加具意见);
(6)《个人信用报告》;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规格),并将资料复印件按以上目录顺序进行排列,复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不予退回。
注:《个人信用报告》(可登录广东征信预约微信小程序预约打印)。
4.准考证领取:
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考核和面试
考试考核包括体能测试和笔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考核。
分为体能测试和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方可参加能力测试和面试环节。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能力测试×60%+面试成绩×40%。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两项成绩均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科目:
(1)纵跳摸高。
合格标准:
男性:大于或等于265厘米;
女性:大于或等于230厘米。
触摸到高度线或者测试条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2)4×10折返跑
合格标准:
30岁以下男性小于或等于12秒5;
30-34岁男性小于或等于12秒8;
35-39岁男性小于或等于13秒4;
30岁以下女性小于或等于13秒5;
30-34岁女性小于或等于13秒8;
35-39岁女性小于或等于14秒4.
2.能力测试
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方式:通过笔试、上机测试等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计算机软件运用水平、时事、法律、公安基础知识等。
体能测试环节合格人员方能参加能力测试,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者按照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二)面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匹配性、综合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情况。
四、政审考察
对参加面试人员统一进行政审考察,主要审查遵纪守法、思想政治、个人信用等情况,政审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依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体检
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可依体能测试、能力测试、面试的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聘用名单并公示。
考生经考试考核、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根据招聘计划需求的人数,按照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签订用工手续。
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有关情况反映的,由广州市公安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对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试用期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八、福利待遇。
(一)按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年收入不低于7万元(含单位及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
(二)符合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辅警可根据《广州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申请入户广州。
(三)符合广州市公安局公租房申请条件的辅警,享有公租房申请资格。
(四)享有定期参加健康检查的权利。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及时在金盾网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二)报考人员应持“穗康码”或“粤康码”蓝码或绿码及《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2),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体能测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三)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116523
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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