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订阅号 查看更多招聘资讯
关注微信服务号 获取更多招聘职位
扫码进入小程序 获取更多职位信息
按照《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湾区规范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荔办[2020]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强化街道基层的工作力量,中南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
二、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1.禁毒社工1名;
2.党建指导员1名。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禁毒社工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服从管理,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热爱社区戒毒工作,不畏惧与吸毒人员密切接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心理学、社工专业优先;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30日后出生);
4.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和考试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相关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禁毒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7.有社工证的优先录取。
(二)党建指导员
1.中共正式党员,3年以上党龄。条件特别优秀的,经报区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党龄年限;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男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0月30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30日后出生)
4.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为人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5.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社区党建工作;具有一定的党群工作经验、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文秘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能胜任社区党建工作需要。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福利
按照荔湾区财政拨款的各岗位的薪酬待遇发放。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1月4日-11月8日,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如遇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条件人数的,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荔湾区中南街道办事处(荔湾区花地大道南496号)三楼314室,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81199239。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应携带如下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禁毒社工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中南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报考党建指导员自行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荔湾区中南街招聘社区党建指导员报名表》(身份证、党员身份证明、户口本、学历证书与学历验证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报考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4.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资格审核:报名及资格审查由中南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者,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相关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6.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有效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才可以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三)笔试
原则上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笔试时间。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党务知识和公文写作等。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公告。
5.备注:考生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四)面试
将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入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列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
(五)成绩构成
党建指导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禁毒社工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与面试成绩均以百分计算,按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由高到低依次排序,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相关规定增加考试环节。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组织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
2.由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负责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方面的情况及其与公开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
(八)确定人选。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呈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并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说明
1.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考试室前统一交监考老师处。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如出现体检、或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4.本次考试报名、面试均为免费,体检费用自理。
5.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做到条件、程序、结果公开透明。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0-81199239
监督投诉电话:020-81532213
投递招聘简历时请注明来源于:高校师资网 https://www.gxszw.com/,提供博士人才招聘信息、研究生人才招聘信息。为高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提供各岗位的高层次人才!
更多招聘信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师资网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