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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高州市市直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高组通[2020]37号)、《关于市应急事务中心使用事业编制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批复》(高机编办[2021]36号、高机编办[2021]88号),经研究,面向高州市财政核拨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在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名额
选聘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2021年高州市应急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高州市财政核拨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干部身份);
(三)应聘者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四)符合《2021年高州市应急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条件;
(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尚在试用期间的新录(聘)用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限未满的;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得调动的。
三、选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高州市应急管理局三楼人事教育股(高州市潘州东路197号)。
4.报名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核对完即退还本人)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彩照3张;
(3)《高州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
(4)全日制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核对完即退还本人)及复印件1份;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核对完即退还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及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1份。
(5)干部身份证材料复印件1份(报到证或聘干材料等)。
注:所有要求提供的材料统一用A4纸。
(二)资格审核。由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成立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选聘资格。
(三)考试。本次选聘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当同一岗位选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超过1:5时,按照应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当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少于或等于1:5时,则不再组织笔试,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2)直接面试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4.笔试、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公布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http://www.gaozhou.gov.cn/mmgzrlzyj/gkmlpt/index)。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由选聘单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选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高州市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六)确定选聘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将确定的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确定为调动对象,请考生密切留意。如果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则按该岗位总成绩高低进行依次递补。
(七)调动和待遇
1、对确定为选聘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2、被选聘人员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岗位的工资政策执行。
四、组织管理
高州市应急管理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选聘的具体事宜。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州市应急管理局、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联系电话:高州市应急管理局人事教育股(0668-6881823);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6662847)。
附件1:2021年高州市应急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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