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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省委政法委决定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数及岗位需求
省委政法委公务员4名。
要求具有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或有政法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选调条件
除了必须符合《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省内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中共党员;
(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年龄30周岁(含)以下(1990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五)副科长(含)以下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含)以下职级;
(六)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七)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具有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17时止。
2.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以及近期小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到省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工作邮箱(gdzfw_jgdwgbc@gd.gov.cn),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2021选调公务员”。省委政法委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报考人员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邮件,可联系省委政法委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0-87190508。
(二)资格初审。初步审核网上报名材料,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11月18日在广东政法网(www.gdzf.org.cn)上公布,发布笔试通知,告知笔试有关事项等。
(三)笔试。初定11月20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占考试总成绩的50%。
(四)面试。初定11月27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按照选调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参加面试人员需按照有关要求提交《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的原件,以便进行资格复审。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具体公告通知为准,在广东政法网(www.gdzf.org.cn)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按选调职位数与考察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被确定为考察人选的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所在单位同意调动的意见函,未能按时提交单位同意调动函者取消资格。
(六)公示。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广东政法网公示5天。
(七)办理转任手续。获准选调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未获选调的,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各项成绩。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选调公务员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疫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选调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通知考生。报考者应做好健康监测,避免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国(境)外,省委政法委将在笔试前明确具体疫情况防控要求,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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