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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我县各事业单位人才补充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决定开展自主公开招聘,为确保这次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非2022年毕业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使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参加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并已经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含直接考核入编人员,以及聘用后辞职人员),不得再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结合自身情况,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出现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不一致的相近专业,由考生个人提供举证材料可以报考,相近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核心课程须有80%以上相同。
4.报名所需资料。
(1)《2022年融安县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2)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3)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收到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依据岗位资格条件表,进行资格审核,相关原件经当场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笔试+面试岗位、直接面试岗位。
2.笔试:主要考查综合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开考比例,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不足比例开考或者取消开考或者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招聘职位1:3比例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确实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直接面试的岗位,报考比例超过1:3时,招聘单位可以全部面试,也可以组织筛选,筛选出符合比例的人选,筛选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平均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以面试成绩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在岗位招聘计划数内,若某招聘岗位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出现并列时,则当场增加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结束经工作人员统分并核查无误后,当天向考生宣布。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无违法乱纪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3.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聘用
体检程序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要求执行,体检必须组织到指定的有资质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递补,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无法按时完成聘用手续的考生,须提交延期体检的申请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备案。2022年无法完成聘用手续的岗位,2023年该报考人员放弃后,其报考的岗位不得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本人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可以依次递补。
三、工资待遇
享受融安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变更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五、疫情防控
根据自治区、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全力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聘工作安全进行,现就此次考试发布考生应考及疫情防控通告。
(一)所有区外来柳返柳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柳。
1.对有高风险区7天内旅居史的区外来柳返柳考生,须实行高风险区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算起。
2.对有低风险区7天内旅居史的区外来柳返柳考生,须实行低风险区“三天三检”居家健康监测(在居家第1、2、3天进行核酸检测,“落地检”视为第1检,2、3检之间间隔24小时)。
3.对有高、低风险区之外7天内旅居史的区外来柳返柳考生,须实行“三天三检”居家健康监测(在居家第1、2、3天进行核酸检测,“落地检”视为第1检,2、3检之间间隔24小时)。
(二)所有区内来柳返柳考生。
1.对有7天内有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内来柳返柳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柳,须实行“三天两检”居家健康监测(在居家第1、3天进行核酸检测,“落地检”视为第1检)。
2.对有7天内无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内来柳返柳考生,边境县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柳,其他地区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即可入柳返柳。
3.对桂林来柳返柳考生,对有疫情(7天内有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旗)的考生实行“三天两检”居家健康监测(在居家第1、3天进行核酸检测,“落地检”视为第1检),离开已超过七天的流出人员要求做一次核酸检测;对无疫情的县(市、区、旗)的考生实行“三天两检”(在第1、3天进行核酸检测,“落地检”视为第1检),两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工作,工作生活“两点一线”,不聚会、聚餐,不到人员聚集、密闭公共场所,有序流动,离开已超过七天的流出人员要求做一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考生
1.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本人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均可)、“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考前7天内解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提供社区、隔离场所等出具的解除隔离纸质证明和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桂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考试,同时建议考前一天登录“扫码抗疫情”微信小程序打印一份包含核酸检测结果、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界面的纸质材料备用。
2.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当天,“广西健康码”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现场测量体温≥
(2)考试前5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考前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单元、楼栋”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5)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
3.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面试发言环节可以不佩戴口罩外,需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如实报告近7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
4.考生在考试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并遵照执行。
5.考生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6.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自治区、柳州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自治区、柳州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柳州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2-6473768
中共融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772-8326629
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相关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liuzhou.gov.cn/ztzl/rsywbm/lzsrcfwhrspxkszx/sydwzp/zpjz/202211/t20221124_31791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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