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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人员岗位需求与具体要求
具体招聘职位、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信访局公开招聘聘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政治意识和保密意识强,严格遵守各项政治纪律和保密规定。
3.有较强服务意识,做好网上信访处置工作。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执行力强。
5.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为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打包压缩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以“姓名+电话号码”命名),发至指定邮箱:zcxfcw@gz.gov.cn。
3.报名资料(请将扫描件按要求命名):
(1)《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信访局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填写打印后签名扫描成PDF版(附件2),扫描件命名为:0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扫描PDF版(户口簿需要户主页及本人页,如属集体户口,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扫描件命名为:02身份证户口簿;
(3)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扫描成PDF版(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扫描件命名为:03学历学位;
(4)本人近期(3个月内)大一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扫描件命名为:04照片;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准考证领取
完成报名程序且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将报名资料中的证件原件提交审核。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测验。
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减职位或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或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小组同意后,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3)笔试成绩: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考试成绩组成
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比例为40%,面试占总成绩比例为60%(满分均为100分)。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自公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
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须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公布或另行电话通知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不合格的。
(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五)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招聘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增城区机关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它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四)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一致。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四)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由广州市增城区信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2829321;监督电话:020-32829320(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4:00—18:00)。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c.gov.cn/zx/ztjj/rcfw/zpxx/content/post_8994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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