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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东雄郡”掀巨浪,湾区时代看惠州。惠州地处广东省东南部,与广州、深圳、东莞接壤,毗邻香港,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惠州历史悠久,苏轼、葛洪都在此留下厚重的历史文化遗产;惠州环境优美,山水林田湖草沙独具特色;惠州交通便利,惠州机场航线覆盖全国80%省会城市,赣深高铁、厦深高铁、莞惠城轨、广汕高铁穿城而过,深度融入广深港“半小时生活圈”;惠州社会和谐,连续五次获评“全国文明城市”;惠州科研平台集聚,中科院“两大科学装置”、太平岭核电、省能源实验室建设如火如荼;惠州产业基础雄厚,现有TCL、比亚迪、德赛、华阳、亿纬锂能等一大批龙头企业,更有埃克森美孚、中海壳牌三期、国机、恒力、正威等百亿级重大项目抢滩落户。202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已接近5千亿元,全省排名第5,经济进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黄金期。惠州,是一座潜力巨大的希望之城;惠州,让您的梦想乘风破浪!
为进一步加强惠州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惠州市委人才办、惠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惠州市卫生健康局联合组织开展2022年“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市市直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共招聘154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其中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制人员,执行单位编外聘用制人员相关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基于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请尽量采取邮寄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应聘者须严格按照医院防控工作要求进入院区。
(二)报名材料
1.填写并双面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内地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证明(附件3,需用单位信笺纸打印并盖章确认);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符合有关政策参加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可以加分的有效证明及相关文件。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
(四)资格审查
经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及准考证号码将于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其中招聘岗位条件为硕士研究生(硕士),为“临床科室考核+面试”,招聘岗位条件为博士研究生(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为直接面试考核。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未参加临床科室考核者或考核过程中出现有效投诉、医疗事故、无故缺勤或其他产生不良影响情况者,终止考核,不予录用。
(一)笔试
笔试由各招聘单位采取同一时间分散地点形式组织实施,主要测评专业技术能力。笔试定于
(二)临床科室考核
应聘招聘岗位条件为硕士研究生(硕士)的考生须到报考单位的相关科室进行为期不超过一周(含周六、日)的科室考核,时间为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或已参加临床科室考核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2.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业务考核等方式分专业组织进行,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招聘岗位条件为本科(学士)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招聘岗位条件为硕士研究生(硕士)的考试总成绩=临床科室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
招聘岗位条件为博士研究生(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或临床科室考核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或临床科室考核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工作一般于招聘单位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最迟不超过本次专项招聘周期。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将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附件5),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将严格落实有关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对招聘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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