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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创建于1951年5月17日,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高校,是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院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需求实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民族大学2016年招考工作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非在职)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贵州民族大学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岗位类别为B的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报考岗位类别为A的岗位,属我校急需岗位,此类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注:报名人数指报名后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在2016年9月6日9:00—9月8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民族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应聘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报名确认”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报名确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确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原则上必须本人报名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若网上填写及提交的相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网上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主要是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于2016年9月6日9:00—9月9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修改报考信息,截止至9月9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联系电话:0851—83610231。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16年9月6日9:00—9月10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16年9月19日9:00—2016年9月22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86831833、8681067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看到的信息。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贵州民族大学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贵州民族大学2016年招考工作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
考试在贵州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民族大学组织实施。
1、笔试
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50分,折算成百分制之后按40%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及贵州民族大学网站(http://www.gzmu.edu.cn)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
按以下原则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1)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达到1:3比例的,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数,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3)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我校按照《贵州民族大学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和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贵州民族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拟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及贵州民族大学网站(http://www.gzmu.edu.cn)上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时间:10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董家堰校区行政办公大楼五楼人事处人事科。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851—83610231。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资格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资格复审递补通知24小时内拒不反馈是否参加资格复审或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纸质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提交以下材料:
(1)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民族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2)个人简历及自荐信、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论著)及科研成果目录和复印件等所应聘岗位支撑材料;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3份。(国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交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1份;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具有工作经历的无职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其它报考条件”要求提供;
(7)应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有关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的还需提供其大学在校期间学生工作部门出具的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在大学期间曾担任过学校或学院的学生干部职务,可出具学生干部荣誉证书,或出具学校或学院的相关证明)。
(8)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与能力,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及贵州民族大学网站(http://www.gzmu.edu.cn)上公示。面试成绩要求在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算),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后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将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及贵州民族大学网站(http://www.gzmu.edu.cn)网上公示。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的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认定为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本科及以上的在读学生。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8.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公示招聘结果
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及贵州民族大学网站(http://www.gzmu.edu.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结束后,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拟聘用公示发布后30日内提交上报所需材料,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招聘工作在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民族大学统一领导下,由贵州民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取消参考人员考试录用资格。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民族大学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民族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1.贵州民族大学2016年招考工作岗位需求表
2.贵州民族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来源:
http://gz.hrss.gov.cn/art/2016/8/30/art_75_36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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