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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抓住海南自贸港及儋洋一体化的发展机遇,培养和选拔优秀人才、促进高校毕业生见习和就业,儋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已批准我局下属单位(儋州市城建档案馆、儋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儋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设立为“海南省儋州市就业见习基地”,现面向社会招聘30个就业见习人员。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6.应聘人员的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历史清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
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后三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购买过五险一金),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女不限,熟悉使用电脑,有一定文字功底,党员优先考虑。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被开除学籍、开除党(团)籍或者受到严重纪律处分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曾因违反政府相关规定被解聘的;
6.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的;
7.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8.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9.有失信被执行人。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官网、“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有意者请带上报名表(详见附件)、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到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一)报名。
2.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8日上午8:00-12月2日(非工作日不上班),逾期不再受理,如报名人数较少,将延期报名或按实际报名人数面试。
3.报名要求:
(1)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带到现场或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
(2)报名时需另附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或原版扫描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并在一张A4纸上)、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及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相片,(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
(3)本次面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诚信报考,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按照面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4)资格不符、材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5)联系电话:23327657
(三)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应符合海南省及儋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我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2.在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①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报考人员;②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报考人员;③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报考人员;④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报考人员;⑤面试当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黄码、红码或体温≥37.3℃的报考人员。
4.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自备),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考察
1.本次招聘采取考察方式进行,由招聘考察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为期一周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责任心、工作纪律、考勤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录用,不合格者辞退。
2.体检。经面试成绩、资格复审、考察组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由考生自行前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3.录用。
(1)录用公示。拟录用人选确定后,经局党组同意,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的,报儋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对反映问题查实有据并影响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自愿放弃或在公示过程中发现影响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2)由市住建局的下属单位(见习基地)与录用人选签订见习协议,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4.人员退出机制
(1)存在违法行为;
(2)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聘用合同约定的人员终止条件。
三、薪资待遇
薪酬2000元/月/人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见习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其他相关事项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任职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不胜任工作的,经局党组研究后,依照聘用合同有关规定予以解职。
3.本公告及本公告报未尽事宜由市住建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报考事宜可咨询市住建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898-23327657。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列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zfxxgkzl/bm/zfjj/gkml/202211/t20221128_3317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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