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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公办幼儿园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要求,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非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员额人员(非编制)23人,其中:教师岗5人、保育员岗12人、财务人员岗2人,教辅人员岗2人,医务人员岗2人。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22日-2005年5月21日期间出生);
(4)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有不适宜从事教育的行为及经历表现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目前为我省在岗的特岗教师。
三、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员额制岗位(非编制),工资待遇、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方式和开考比例
(一)招聘方式:采取考试方式招聘。
(二)开考比例:岗位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5月19日―5月28日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8:00至6月7日12:00,逾期不能再进行报名。已报名考生根据审核意见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包括提交报考申请及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网址: http://gk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143
4.报名材料:报名时须上传下列材料(均JPG图片扫描件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合并在一张图片上,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允许拉伸、过度美化);
(3)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参照附件2模板);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因尚未到毕业时间无法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提供验证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资格证书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6)应届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测试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须就本人提交承诺书(参照附件3模板)
(7)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参照附件4模板)。
(8)有工作单位(在编在岗)的考生,需上传单位及所属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照附件5模板);
5.资格初审
(1)对报考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报名人员可通过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公示结束后,资格初审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指定网址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考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教辅人员考试内容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考试内容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各科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具体分数线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招聘工作小组研定。笔试成绩与笔试合格分数线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
2.资格复审。
(1)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名单。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的各种材料、笔试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查的;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不齐全、不清晰的;复审材料与报名提供材料信息不一致的;复审材料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因考生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从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名单及最终进入面试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及内容。
(1)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取现场才艺展示(讲故事、唱歌、乐器、舞蹈、绘画等)的方式进行。考场负责提供钢琴,考生可自带便携乐器或器材物品;
(2)保育员、财务人员岗位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岗位专业知识及综合素养)的方式进行;
(3)教辅人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岗位综合素养)的方式进行;
(4)医务人员岗位面试:采用口述技能实操的方式进行。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四舍五入”法,考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四)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情况,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以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拟招聘总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统一通知体检时间和注意事项,体检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指定的三甲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政审
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通过查阅档案、外调座谈等方式进行调查了解。在政审期间因不符合要求或考生主动放弃政审资格的,可从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政审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没有异议,县教育局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备案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898—83666810
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98-65810985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5810985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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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baoting.hainan.gov.cn/zfxxgk/xgbmgk/jyj/gkml/202305/t20230519_3419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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