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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紧急补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14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建设,特制定《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招聘新冠肺炎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公告。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紧急招聘10名编制内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预防医学或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的新冠肺炎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1986年5月1日后出生(含),身体健康,具有能适应高强度工作的身体条件;
(5)热爱疾病预防控制事业,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精神,有一年及以上新冠肺炎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经验,人员到岗后能立刻投入到防控新冠肺炎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中去;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的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社局网站、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发布。发布时间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14日。信息公布时限为10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6日上午09:00—2022年5月23日下午17:00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本次紧急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891
3.上传以下报名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图片不超过2MB):
(1)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招聘新冠肺炎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附件2,需本人亲笔手写签名后上传);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学历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委培、定向人员,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流动的证明;属在编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市(县)人社部门盖章同意流动的证明。
社保清单、劳动合同和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3)
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见附件4)等相关证件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2)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2年5月23日12时前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2022年5月23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系统将于2022年5月23日17时准时关闭。
(4)考生在报名系统填报信息结束后,请选择安全退出,若因账号丢失或盗用情况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由紧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形式、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等。
(3)面试实行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要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当场加试并打分,加试成绩高者列为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公布。
体检及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应聘人员有特殊体检要求的招聘岗位,应当报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面试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局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录用。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聘用人员须如实提供一份个人现实表现材料(含政治思想、工作态度、无犯罪记录等情况,并附个人缴交社保清单),并进行组织考察,如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将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
紧急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紧急招聘工作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紧急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予以清退;对违反紧急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紧急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市卫健委机关纪委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组织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紧急招聘面试工作将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实施。
(五)本公告由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人事科
蔡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785319
本单位纪检监督电话:0898-65785320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0
(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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