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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校整体安排,现公开招聘一批自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具体招聘安排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雄安校区规划建设指挥部
雄安校区规划建设指挥部负责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规划建设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岗位
招聘对象、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自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未曾受党纪、政纪处分;
(3)身体健康,勤奋努力,吃苦耐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满足岗位所需学历要求,并已经取得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2.岗位条件
各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1.简历投递
应聘人员填写《北京林业大学自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投递至相关单位电子邮箱(bjfuxiongan@163.com)。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以附件1规定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文件统一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专业+学历+学位”命名,应聘岗位名称请使用附件1中的岗位名称。
2.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按照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及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尚未获取学历、学位证书者需出具学生证)及本人手写签字的《北京林业大学教职工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
3.用人单位考核考察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心理测试及其他考核考察环节(如笔试、面试、试讲、实操能力测试等)。考核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体检、政审
根据考核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无影响录用情况的拟录用人员,组织体检和政审。
5.办理手续
对体检合格、政审无问题且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务必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2.应聘者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如实填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及录用资格,已入校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年龄计算方法:涉及年龄条件均为周岁,具体年龄条件要求以附件1信息为准。例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北京林业大学
2024年10月2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c.bjfu.edu.cn/syrcyj/679d99de43ab4411b5cea56ee16e52e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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