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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提升新华区环境保护及社区服务工作上水平,促进全区社会各项事业的不断深化和发展,经区政府同意,拟公开招聘环保协管员36人(男30人、女6人)、社区工作者30人(男10人、女20人)。现将招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目的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阳光操作”,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
二、招聘岗位职责
本次公开招聘的环保协管员,主要负责在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新华区分局从事基层一线环保执法及环保检测等岗位的辅助性工作,或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环保局新华分局分派到新华区各乡办环保所从事相应工作;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负责在新华区五个办事处所辖社区从事社区服务工作。
三、招聘人数、对象、报名条件及有关规定
(一)招聘人数:
1、环保协管员36人(男性30人、女性6人)。
2、社区工作者30人(男性10人、女性20人)。其中,东环办事处14人(男4人、女10人),车站办事处3人(男1人、女2人)、建北办事处4人(男2人、女2人)、道东办事处5人(男2人、女3人)、南大街办事处4人(男1人、女3人)。实行男女分别招录,统一公开选岗。
(二)报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之后出生)。
2、学历:环保协管员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应往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社区工作者需具备应往届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户籍:环保协管员报考者须为沧州各县市区户籍;社区工作者报考者须沧州市新华区、运河区、沧县、高新区、开发区户籍。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2、自愿从事所报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本人、家庭成员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开除公职的记录和不适合从事报考岗位工作的其他问题。
另外,报考者只能报考环保协管员或者社区工作者两类岗位的其中一类,两者不得兼报。
(拟招聘类别、计划数及条件等详见附表二)。
四、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人员待遇。所有招聘实行试用期管理,其中,环保协管员试用期为1个月;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待遇2000元/人*月,试用期满合格待遇2400元/人*月。自上岗开始,绩效工资以平均300元/人*月为标准进行拨付,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每个人的具体分配额发放。缴纳“五险一金”,所享薪酬和保险福利中单位应缴部分由政府财政保障。
(二)管理。所有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分别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双方协商可以续签。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2018年5月28日—6月3日通过新华区政府网站(http://www.czxh.gov.cn)、沧州日报、沧州晚报等发布招聘公告。
2、组织报名。6月4日—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进行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报考人员持本人户口本(包括户主及考生页)、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同版近期免冠照片6张,报名表一份(可在网站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及报名费100元,到新华区人力资源市场大厅报名(交通南大道36号,市内乘9路公交车恒泰地产站下车新华区人力资源市场院内)。
3、笔试。按照招聘计划分环保协管员A男、环保协管员A女,社区工作者B男、社区工作者B女四类岗位分别报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分别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以报名人数3:1的比例重新核定招聘计划数并继续招聘程序。A类或B类中男性或女性任何性别类考生因报考人员不足而缩减的计划数可用于另一性别类。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证件于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为6月16日(周六)上午9:00—11:0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4、面试人员确定及面试。按照A男、A女、B男、B女类别,分别以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入围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面试范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成绩采用百分制,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也可登录新华区政府网站查询。
5、体检人员确定及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入围体检考生。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分类别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者,选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获得体检资格。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接受体检人员自付。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
6、政审。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拟聘用人员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进行政审。经过政审程序后,对因不符合招聘条件、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未按时完成政审或政审不合格考生被取消招聘资格及未按时间报到等而造成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报考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末位考生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获得递补资格。递补仅限一轮次。A类或B类中若任何一性别类未招满计划的,空缺计划可用于另一性别类。
7、公示。将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新华区政府网站(http://www.czxh.gov.cn)公示。
8、上岗。招聘领导小组汇总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上报区政府同意后,拟聘人员按总成绩分数高低公开选择工作岗位。招聘人员分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培训后上岗。
9、招聘资格免除规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成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招录资格。
六、解释工作
本公告由新华区环保协管员、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7—3012117(新华区人社局)
附件:
1、新华区2018年环保协管员、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类别、计划数及条件.doc
2、《新华区2018年环保协管员、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来源:
http://www.czxh.gov.cn/zwgk/zxgg/5324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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