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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资源配置,按照市政府批准的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衡水市园林中心(以下简称园林中心)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1名。
相关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大局观念强,对党忠诚,道德品行端正;
2.事业心、责任心较强,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作风扎实,团结同志,群众基础较好;
4.遵规守纪,廉洁自律,公道正派;
5.熟悉相应岗位专业知识,能够较好履行岗位职责;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202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衡水市户籍(含报到证派往我市;含户口迁移证派往我市)往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1年12月28日之前(含12月28日)有效;
3.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6年12月28日至2003年12月28日;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详见《衡水市园林中心公开选聘岗位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聘:
1.在读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报名人数超过3人增加笔试环节)、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面试(笔试)委托第三方进行。
(一)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12日下午17:00截止(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提交报名表和相应佐证材料,报名电子邮箱为hssylzxrsk@126.com。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选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同意填写《诚信承诺书》、《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录衡水市园林中心网站(http://www.hengshuiyuanlin.com/)点击选聘信息,下载《2021年衡水市园林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4.报名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要按规范填写《2021年衡水市园林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诚信承诺书》《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承诺书本人签名处必须为手签);以上材料发扫描件至hssylzxrsk@126.com。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
(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和学历认证报告。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照片为蓝色的纯色背景,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以上所有材料以一个压缩包(.rar)的形式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压缩包须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邮件主题须标明为“专业+姓名+联系电话”,未标明者视为无效报名。
5.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后,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同时,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衡水市园林中心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所留联系电话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在进行报名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过程中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事宜的,责任自负。
8.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应于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园林中心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人选,根据疫情情况在园林中心网站公布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核时间。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审核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准考证》为准。
(五)面试
由第三方对参加选聘人员进行面试(如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大于3:1时,增加笔试环节)测试。
岗位报考人数等于或低于3人时,“选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岗位报考人数大于3人时,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得分最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河北健康绿码”、行程码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衡水市内48小时内,衡水市外72小时内)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负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递补原则同由面试环节进入体检、考察政审环节递补原则。
(七)考察
考察方式为档案审核、座谈了解、同考察对象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作为聘用人选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聘用人选在衡水市园林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其他事项
(一)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测评考核的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衡水市内48小时内,衡水市外72小时内),并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医用外科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衡水市园林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8-2196768
查询网站:http://www.hengshuiyuanlin.com/
附件:1.衡水市园林中心公开选聘岗位一览表
2.衡水市园林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应聘衡水市园林中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防疫须知
5.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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